理論上,財務制度規定出納和會計是不相容的職位。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壹人無法照顧或者兩人屬於親屬、配偶等關系。
壹般來說,妳負責實際銀行和現金的保管,另壹個人負責收支賬目的登記。妳們兩個之間是相互監督的。說白了就是妳偷偷把公司的錢轉了,或者沒有轉到對應的收款人,記賬的人會審核。相反,妳還可以發現記賬員是否偽造單據或篡改單據。如果全靠自己做,就會失去監督和審核的作用,同時會有很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