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看下京東去年的財報,看看劉總有沒有在瞎說。好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就是不壹樣,財報披露很詳細,國內上市公司的財報根本沒法看,完全是向證監會交差而已。
好吧,劉強東說話還是有出處的,但是 從Net Loss的94億是怎麽調整到了才虧8億的 ?財報裏也有說明:
具體解釋前,先簡單說壹下
GAAP和non-GAAP的區別
:GAAP簡單來說就是通用會計準則,在美國上市,接受的就是用US GAAP來做帳和出具財務報告。而non-GAAP並不是指IFRS或者CAS,而是指企業在US GAAP基礎上自行“加工”後的財務報表,為的是“更好”的體現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因為是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自行縫縫補補的,所以non-GAAP層面上的數據和其他公司也沒有可比性,只能用作內部分析,可以簡單類比為EBITDA和Net Income的使用目的。
至於調整的內容大致有以下壹些,基本上是壹些非現金和非常規的壹次性支出,至於第壹項SBC(股權激勵)基本是各大互聯網公司財報調整的標配了。員工和高管都靠這個來發家致富的。
■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 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resulting from assets and business acquisitions
■ Revenue related to equity investments transactions
■ Reconciling items on earning from equity method investments
■ Preferred shares redemption value accretion
■ Impairment of goodwill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各大公司高管在討論季報年報時基本上都以Non-GAAP來衡量,GAAP報告的作用好像就是為了提交給SEC存檔而已。為什麽呢?真的是Non-GAAP的數據能更好的反映企業實際運營情況?這個疑問並不是我才有,美國的投資者包括FASB,SEC都對滿大街的Non-GAAP提出了疑問,好好的給妳們設計出壹套準則不用,偏要自己搞壹套Home made的版本,其中必定有詐。有好事者對標普500的公司做了壹個統計,驚奇的發現近10年裏用Non-GAAP計算的EPS都是比GAAP利潤高的。 [註2]
下面這幅圖說明的是2015年標普500公司的GAAP利潤和整體經濟收益都是下滑的情況下,non-GAAP利潤卻上升了6.6%。 [註3]
拿京東2015年的財報來舉例,見第二張圖 :
最大的壹項調整是62億的無形資產和其他投資的減值,壹半來自於關停拍拍網這項失敗的投資。
第二大的就是最常見的SBC,12億元的股權激勵。2015年報裏是這樣寫的:鑒於劉強東先生在今後的10年裏只拿1塊錢的年薪和不拿任何獎金,給予強東2600萬股行權價在$16.7的股份,10年內也不會再給強東新的激勵股份。是不是覺得強東還挺可憐的,10年內股價上不去就只能拿10塊錢工資,可是看壹下2014年這壹項,董事會直接大手筆給了劉先生37億元的股權激勵,GAAP下京東虧損50億元,non-GAAP下竟然神奇的盈利3.6億元。
關於 股權激勵:
Non-GAAP裏最常見也經常是大頭的壹項,國外爭論很多。主要爭論在股權激勵算不算費用支出?應不應該調整出去?在2004年前,當時的US GAAP是不要求把SBC作為費用列式的。2005年後,FASB要求把這項作為費用算在報表裏。要知道那些如日中天的互聯網公司,包括部分非互聯網公司,這項費用每年都是大的驚人的,算進利潤表後,基本上都是盈利無望的。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我就自己加工壹下,拿剔除這部分的財務報表來作為業績評價的標準,美其名曰能更好的反映真是的經營狀況。
問題是真的是這樣的嗎?巴菲特對此就有意見
A few
years ago we asked three questions to which we have not yet received an
answer: “If options aren’t a form of compensation, what are they? If
compensation isn’t an expense, what is it? And, if expenses shouldn’t go
into the calculation of earnings, where in the world should they go?”
關於這方面的討論非常多,google有1千萬條的記錄,我只從最簡單的方面來理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高管也不是傻子,如果每年發出去的這麽多股權激勵不值錢的話員工為什麽願意接受?甚至像強東壹樣10年內只拿1元工資?這對公司來說當然是壹筆無法避免的巨大費用,而且是和生產經營息息相關的,類似於Bonus。對股東來說相當於稀釋了自己的股份,當然自己的權益也相應少了。有時候公司甚至要花真金白銀從市場上買回股份來兌現這些股權激勵或者來補回被稀釋的股份維持股價。至於SBC在報表裏怎麽合理的確定金額,是不是應該每年攤銷來計算之類的,這是FASB要去想的事。
所以,我並不同意劉強東說的去年只虧了8個億。拍拍的投資失敗算誰的?對妳自己的股權激勵又算在誰頭上?
[註1] 又看了壹遍央視的視頻,劉強東只說了按照US GAAP來講賬面虧損94億。並沒有提到8億的事,但所有的媒體都報道了劉強東提到真正虧損額才8億這句話,包括央視財經自己的微博。難道是被切掉了,還是在現場私下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