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公司設置的會計崗位已經違反了會計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而憑證簽字也屬於會計內部控制的方式,會計和出納應該是兩個人。
《會計工作規範》第十二條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壹人壹崗、壹人多崗或者壹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出納不得兼任記賬憑證審核,可以讓會計自己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