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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項目施工的索賠問題分析?

索賠是承包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及合同規定,對並非由於自己的過錯或疏忽,而屬於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造成的實際損失或額外費用向工程師提出請求的要求,包括經濟補償和工期延長兩種情況。

1施工索賠的客觀必然性

水利水電土建工程,由於施工工期長、建設規模大、技術條件復雜、地下勘測情況的不確定性,氣候條件、政策性變更、市場價格波動;工程設計會有考慮不周與實際情況不符;任何招標文件也會存在不同程度的差錯或漏洞;對合同文件的理解也會存在壹些分歧;發包人或監理人的現場指令等等,都可能導致承包人的實際成本超支,需要增加額外費用。因此,在不確定性風險的合同條件下,施工索賠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是必然存在的。索賠的提出與處理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壹項正常業務,對雙方分擔風險的合同而言,無論多麽認真周密的合同前準備工作,無論多麽規範的合同文件,無論多麽優秀的合同管理,無論多麽好的建設環境,所有這些都只能盡量減少索賠,並利於索賠事件發生後的處理,但絕不能根絕索賠。隨著水利水電建設市場管理的日趨完善,《招投標法》《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範文本》等法規的頒發,合同管理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重視,施工索賠是承包人維護自己正當合同利益的重要手段。當前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均采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來選取承包人,由於競爭性招標固有的激烈競爭性,承包人不得不以低報價中標。承包人為得到壹項工程,所能報的最高價乃是其最有實力的競爭對手願意承擔該工程的最低價。所謂“中標靠低價,施工靠索賠”“工程施工和索賠是壹個銀幣的兩個面,相互依存”的說法是有壹定道理的。

2索賠機會

索賠機會是客觀存在的,如何發現和把握索賠機會,主要應從工程成本分析、計劃進度分析及事件分析,並結合合同條款進行分析,以尋找索賠機會。

2.1工程成本分析

工程成本分析,需要有壹個詳細合理的工程預算及有效的會計核算體系,對成本差異進行分析,尋找索賠機會。工程預算是承包人根據招標文件、市場行情及自己的技術水平,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及現場條件等而編制的工程估算,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據;會計核算是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對施工經營活動全過程的記錄;成本核算是會計核算的壹個中心內容,通過核算可以對預算成本進行比較差異分析,發現索賠機會。

2.2計劃進度分析

進度計劃是根據招標文件要求,考慮到可能對工程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並結合自己的管理水平編制的工程施工時間安排。合同雙方都應受進度計劃的約束,無論哪壹方偏離計劃,都要對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而通過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對比分析及記錄檢查,可以發現工期是否延誤、加速、幹擾和變更等,可以發現是什麽原因造成、是誰的責任。

2.3事件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註意因各種客觀因素引起的重要事件,分析事件可能對工程造成的影響,發現潛在的索賠機會。

3引起施工索賠的原因

合同實施過程中,違約是由多方面、多原因引起的;但主要的可歸為兩類索賠:壹是發包人違約理論,即因發包人或工程師代表違約而引起的損失,承包人有權提出費用或延長工期的索賠,通常稱“損失索賠”;二是合同變更索賠,即根據合同條款的約定,承包人有資格為合同變更或追加工作取得額外費用補償或延長工期,則可稱“額外工作索賠”。由於設計變更、合同變更、國家政策性變動引起的施工索賠,相對而言,證據較充足、套用標準較明確,索賠成功率較高;而在施工索賠過程中比較復雜的是發包人違約及不利的現場條件引起的索賠,因為這方面的違約在合同中是無法確定的,壹個有經驗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

3.1發包人違約

發包人違約歸納起來主要為以下幾種情況:①未按合同規定交付施工場地、提供施工道路、不具備施工條件;②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所需水、電等至約定地點;③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工程地質資料;④未及時辦理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等申報批準手續;⑤未及時組織進行施工圖紙會審、設計交底;⑥沒有妥善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圍政策處理和鄰接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影響施工的順利進行;⑦沒有按合同規定提供應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等;⑧拖延合同規定的責任,如拖延隱蔽工程驗收、拖延對承包人所提問題的答復、拖延圖紙的批準,造成施工延誤;⑨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⑩發包人要求趕工;發包人提前使用部分永久工程。

3.2監理工程師的不當行為

監理工程師的不當行為表現為:①發錯指令、通知有誤;②未按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指令、批準、圖紙或未履行義務。

3.3設計或合同變更

設計或合同變更包括:①發包人對工程項目有新的要求;②工程性質、質量或類型發生變化;③設計圖紙修改、單項工程量變化超過標書規定調整值;④施工現場條件與原來的招標文件資料有較大的不同;⑤由於產生新的施工技術、改變原設計、實施方案;⑥合同文件的缺陷。

3.4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①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地震、洪水等)超過合同規定的認定的不可抗力;②物價大幅度上漲,造成材料價格,人工工資大幅度上漲;③國家的經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進行修改和調整。

4索賠證據

在提出索賠前,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資料證明自己的索賠要求。壹般工程師收到索賠報告後都會對承包人的報告提出壹些質凝,要求承包人做出解釋或出具進壹步的證明材料。能否做出令人滿意的解釋或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明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承包人索賠前的資料準備及索賠人的經驗水平。在提出索賠前,應該準備好與索賠相關的壹切細節資料,以便在索賠報告中靈活運用,或在工程師要求時出示。雖然並非每壹個細節資料都能用上,但資料準備越充分,索賠的成功率就越高。合同實施中需要保存的記錄和文件是多種多樣的。根據ISO9000質量體系文件,“說到的必須做到,做到的必須查到”的原則,每個工作人員都不應放過與自己有關事項不加以記錄。這些原始資料對索賠來說都是極好的依據。索賠依據概括如下:①合同文本及附件,中標通知書,招標、投標文件;②具有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圖紙、標準、規範及其他有關技術資料;③施工日記、各種紀要,雙方往來函件,備忘錄;④工程進度計劃和具體施工進度安排;⑤施工現場的有關簽證文件,施工記錄和工程照片;⑥施工期氣象資料;⑦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簽字報告;⑧施工停電記錄和證明;⑨投標階段的調查情況,編標資料;⑩管方的物價、工資指數、國家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

5索賠時機與技巧

索賠時機選擇是否恰當,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索賠的效益。隨著工程的進展、時間的推移、現場條件與社會條件的變化、工程質量與設計的變更、雙方履行其合同義務程度的不同等均已暴露出來;因此,必須根據工程的性質、發包人的心態有的放矢地提出索賠。就水利水電工程而言,如大江截流之前、下閘蓄水之前、度汛目標達到之前、土建移交安裝之前等均是提出索賠的最佳時機,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意識到存在潛在有索賠機會時,承包人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將有關情況及自己的索賠意向書面通知工程師;並及時收集各項資料、討論編寫索賠報告,28天內發出索賠通知;然後根據工程師的需要及時補充理由和證據。索賠報告的水平和質量直接關系索賠的成敗,抓住事件的本質和關鍵,突出重點,證據充分,合理引用法規及合同條文,並且做到提供資料數據準確,是發包人和監理人認為是合情合理的。索賠報告的格式:①題目。關於×××事件的索賠。②事件。事件過程的詳細描述。③理由。合同依據、合同的法律基礎。④附錄。各種索賠的證據。

6索賠實例

6.1發包人違約索賠

6.1.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道路、不具備施工條件

6.1.1.1施工期遇不利的對外交通條件

招標文件規定某市至工地距離117km為三級公路瀝青路面,但從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該水利樞紐工程的進場公路進行改建施工,狹窄的路面只能單車通行;迫使大型施工機械設備不能進場,在發包人的同意下,大平板運輸車輛繞道泰順行駛,每趟增加運距145km。理由:合同文件“請發包人、監理人現場察看”。費用:進場施工條件發生變更,補償增加運輸費用22萬元。

6.1.1.2導流洞工程提供場地使用權的延誤

合同規定該工程1996年12月1日正式開工,開工前發包人必須完成施工區域內的移民征地及政策處理工作,合同工期10個月。但由於征地移民工作涉及壹些地方政策問題,工作難度大,經監理人核實發包人提供場地延誤33天。理由:合同條款“未按時提供場地,給承包人延長工期的權力,或合同價格增加費用”。費用:由於導流洞工程是主體工程的控制性工程,延長工期將使工程截流關健節點的推遲。監理工程師認為窩工費用可以索賠,但工期不可延長,並要求承包人加速趕工,確保合同工期的實現。補償198萬元(其內容為主要施工設備的窩工費用,開挖過程中的超挖超填補償,增加混凝土襯砌鋼模臺車費用,補償洞內拉筋費用等)。

6.1.2沒按合同規定提供應由發包人提供的設備

招標文件規定該工程有350萬美元的亞行貸款用於購置關鍵施工機械設備,投標書中明確計劃到工地時間為1998年1月。實際2臺阿特拉斯液壓鉆和7臺31t自卸汽車在1998年11月份抵達工地,其他設備到1999年11月到工地。理由:因受亞洲金融風波的影響以及亞行貸款使用手續繁鎖等因素影響,施工設備推遲到1999年11月才運達工地,這時大壩填築施工高鋒已過。為確保工程進度,經發包人同意我局緊急租用部分施工設備,同時增購2臺18t拖式搌動碾,確保了1999年大壩填築保渡汛工期目標。如招標購置設備能夠按時到達工地,我局完全不需要租用和重復購買上述設備,施工高峰期關鍵設備不能投入使用,失去了原來購買的意義和價值,而且使我局額外增加施工成本。根據招投標合同文件補償。費用:租賃設備費與投標書相應設備壹類費用的差價(如5m3液壓挖掘機,租賃費為19.8萬元/月,標書部92機械臺班費定額相應的壹類費用為955.60元/(臺?班),折合月費用為955.6×21=2.01萬元/月,應補租賃費用價差307.49萬元(為19.8-2.01)萬元/月×以補差月數);租用設備的進出場費61.8萬元;重復購置的施工設備費52萬元(如拖式振動碾);外匯風險由發包人承擔,按1998年11月簽署時的匯率支付;同時購買的施工設備要求用工程特殊技術裝備費(500萬元)還貸,以減少利息支付。

6.1.3發包人要求趕工

招標文件規定1998年5月至9月汛期大壩工程汛期不施工。由於該年受厄爾尼諾氣候的影響,3月8日出現了歷史罕見的超標洪水(Q=1100m3/s),施工圍堰被沖出缺口,大壩基坑進水,工程進度受到較大的影響。如汛期不進行風險施工,工程進度將推遲壹年。為確保工程的總進度要求,發包人提出要求趕工,汛期繼續施工,風險由發包人承擔。理由:施工條件發生了變更(水文資料、汛期施工記錄、照片),增加投入的書面資料為證。費用:汛期施工難度增加費。如:趾板槽土層開挖施工效益降低、汛期基坑排水量增多排水措施費;為確保壩體填築強度,增大運輸噸位車輛,補償設備價差(原標書4m3挖掘機裝20t自卸車運2km單價為16.15元/m3,改為4m3挖掘機裝32t自卸車運2km單價為22.90元/m3,單位體積增加費用6.75元/m3***20萬m3計130萬元);為確保廠房混凝土施工進度,搶回失去的工期,增加鋼模板、鋼管腳手架等投入80萬元。6.2設計或合同變更

6.2.1工程質量發生變化

6.2.1.1面板混凝土改為防裂混凝土

設計為提高面板混凝土的耐久性,對面板混凝土的抗滲標號從S8提高到S12、增加抗凍D100指標。理由:工程質量發生了變更。合同條款“因更改工程的質量使其單價變的不合適,承包人將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調整單價通知工程師”。費用:混凝土級配預算量的測定;新增材料預算單價;混凝土抗凍抗滲試驗費用(32500m3/1000m3/組×2500元/組=81250元;面板混凝土增加防裂劑、粉煤炭單價由中標時的211.61元/m3變更為310.61元/m3增加99元/m3,***約400萬元。

6.2.1.2泄洪洞矽粉混凝土改為鋼纖維混凝土

洞內高速水流區原采用C60矽粉混凝土,在實施階段,設計將矽粉混凝土修改為新型的鋼纖維矽粉混凝土,鋼纖維矽粉混凝土是近年來新研制的壹種高強度混凝土,目前大體積鋼纖維矽粉混凝土仍處在試用階段,施工工藝要求高。理由:工程質量發生了變更;合同條款“因更改工程的質量使其單價變的不合適,承包人將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調整單價通知工程師”。費用:鋼纖維矽粉混凝土配合比費用;鋼纖維矽粉混凝土級配;鋼纖維的預算價的變化;洞內混凝土襯砌規範允許20cm超填量的計入。

6.2.1.3引水洞要求摻高效外加劑混凝土

設計為進壹步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改善在工作性能,以補償混凝土初期收縮作用,在混凝土中增加高效外加劑;同時增加混凝土抗滲指標S10。混凝土質量標準提高,改變原有的施工工藝,增加施工投入。理由:工程質量發生了變更。合同條款“因更改工程的質量使其單價變的不合適,承包人將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調整單價通知工程師”。費用:配合比費用;外加劑預算單價(在廠家基礎上加10%);重編預算單價時加洞內混凝土規範20cm的超填量×(1.15~1.38)的系數,如閘門井C25混凝土中標價為194.87元/m3,重編後閘門井C25S10混凝土單價為303.58元/m3。

6.2.2施工現場條件與原來的招標文件資料有較大的不同

6.2.2.1下遊圍堰防滲墻施工遇不良的地層條件

不利的現場條件,是指壹個有經驗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不利自然條件和與圖紙規範中所描述的條件有實質性不同的現場條件。招標文件提供的河床覆蓋層勘測資料為砂礫石Q2層,但在實施混凝土防滲高噴墻施工過程中遇到的比較集中漂石、孤石,致使部分高噴孔不泛漿,雖采取了多種補強措施,但滲流量仍超過常規流量,約1500m3/h。因工期需要,采用強排措施確保施工。理由:合同條款“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遇不利現場條件,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是壹個有經驗的承包人無法預見的”;現場地質資料、施工記錄及照片。費用:漂石、孤石層高噴墻施工成本增加費;因地質條件差引起的圍堰漏水量增加的施工排水費用補償700萬元(12寸水泵出水量為792m3/h×24h/天×利用率80%×30天/月×19個月×3臺×0.27元/m3=702萬元)。

6.2.2.2溢洪道開挖遇堅硬的巖石

招標文件資料,石方開挖工程量為219.9m3,巖石抗壓強度57.54~277.40MPa(Ⅶ~ⅩⅥ級)的範圍值,投標時按現場情況為Ⅺ級巖石報價。根據實測情況及試驗資料測定,巖石級別平均為ⅩⅣ級。現根據實測情況及試驗資料測定:巖石級別為III~X級(60~120MPa)為31.80萬m3、XI~XII級(120~160MPa)為51.05萬m3、XIII~XIV級(160~200MPa)為32.81萬m3、ⅩⅤ級(200MPa以上)為124萬m3,平均巖石級別為ⅩⅣ級。巖石平均級別比投標書有明顯的提高,因投標難以測定巖石級別,巖石級別和相應的數量是壹個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投標時難以預見的,實際施工消耗大大增加,造成嚴重虧損,要求補償巖石級別差造成的消耗(Ⅺ提高至ⅩⅣ)1285萬元理由:巖石級別是壹個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投標時難以預見的(證據為巖石抗壓試驗測定資料;現場設計人員巖石地質報告;巖石可鉆性及可爆性的現場測定)。費用:巖石Ⅺ級中標價為28.71元/m3,調整巖石級別ⅩⅣ級後的預算單價為34.55元/m3,差價為5.85元/m3×219.9萬m3=1280萬元。

6.2.3新的施工技術改變了原設計、原實施方案

大壩基礎處理采用新的施工技術磨細水泥灌漿:招標文件規定大壩帷幕灌漿采用常規的“普通矽酸鹽水泥”,但在實施階段,設計應用了新的施工技術,改用“磨細525號普通矽酸水泥”,該技術是近年來基礎處理工程技術發展質的飛躍。巖石裂隙在常規水泥不能滲入的情況下,磨細水泥漿能夠滲入更細小的巖石裂隙。采用磨細水泥與常規水泥灌漿相比較,施工工藝發生了變化,可灌性明顯增大,工程質量明顯提高。理由:合同條款“因工程質量變更使其單價變的不合適,承包人將其要加付款或調整單價或合價通知工程師”;磨細水泥與常規水泥相比灌入量增大及施工工藝發生變化。費用:帷幕灌漿中標單價為298.36元/m,其中鉆孔167.71元/m,灌漿(吸水率0~0.02)130.65元/m。磨細水泥灌漿計費原則:鉆孔定額單價不變167.71元/m,經現場雙方實測平均計算吸漿量為普通水泥的2.93倍,灌漿時間為2.05倍,單價為材料費×2.93+人工、設備費等×2.05+鉆孔167.71=517.71元/m,價差228.35元/m,***計450萬元。

6.2.4合同文件的缺陷

壩體填築技術規範與工程量清單不壹致:趾板後60m壩基是建在深覆蓋砂礫石層上(厚約22m),招標文件技術規範要求,對壩基底部保留的砂礫層必須進行找平、振動碾壓等處理措施,但計量與支付中未作費用說明,工程量清單又缺項,招標文件技術規範與工程量清單不壹致,合同文件缺陷。理由:壩基處理費用工程量清單缺項。費用:覆蓋層基礎處理推平、碾壓等費用;覆蓋層的工程量計算(厚度22m,計費按厚2m計碾壓費用11萬元);壩基覆蓋層在壩體填築後的自然沈降值,使壩體填築量增加(目前為0.28m×55000m2=15400m3),按20元/m3***計30萬元。發電廠房水上水下混凝土工程量的劃分不明確:標書工程量清單中,廠房混凝土工程量劃分為水下混凝土23500m3(單價為270元/m3),水上混凝土2950m3(單價為492元/m3水上水下價差222元/m3),計量與支付中未說明水下混凝土與水上混凝土的劃分高程和部位。而壹般廠房按尾水高程可分為最低尾水位、正常尾水位、設計洪水位與校核洪水位等(部頒定額廠房混凝土劃分為上部結構混凝土、下部結構混凝土,且有明確的計量規定)。計量與支時發生了爭議,工程量清單項目劃分不規範,合同文件存在缺陷。理由:按正常尾水位高程計量。費用:廠房混凝土工程量劃分為水下混凝土23500m3(單價為270元/m3),水上混凝土2950m3(單價為492元/m3,水上水下價差222元/m3)。調整後廠房混凝土工程量劃分為水下混凝土18500m3,水上混凝土7950m3,水上水下價差222元/m3,***計增費111萬元。

6.3不可抗力事件

6.3.1非汛期出現超標洪水

招標文件11月至4月,按10年壹遇的洪水標準(Q=1100m3/s)設洪。但在1998年3月8日,上遊出現罕見洪水,洪峰流量達到1200m3/s,至使上下遊圍堰部分沖毀,基坑進水,大壩工程泡在水中。自然災害(如臺風、暴雨、地震、洪水等)超過合同規定的認定的不可抗力。理由:合同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設備材料等損失由發包人承擔”,枯水期遇罕見的超標洪水,屬不可抗力。關鍵證據為洪水標準的測定認可。費用:洪水造成的直接損失;搶洪費用;窩工費用;恢復施工費用。

6.3.2物價大幅度上漲,造成材料價格

受國際原油大幅度上漲因素的影響,燃油市場價格不斷上漲,原國家計委在2000年對柴油價格進行了7次上調,省價格局也均發文。理由:通用合同條款規定,法規更改對價格的影響,“物價調整的執行日期按國家通知執行之日算起”。關鍵證據為原國家計委、省物價局、石化公司等的國家政策性調整文件是否屬法規更改的範疇。費用:按調價時間分段計算價差。

6.3.3國家的經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修改和調整

人工預算工資的上漲:某工程在1997年5月招投標時,浙江省水利水電定額人工預算單價為14元/(工?日)。理由:1997年10月,“浙水政(1997)570號文”,對水利水電工程人工預算單價從14元/(工?日)調整為17元/(工?日),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增加的直接費可計取間接費、計劃利潤和稅金。合同文件:法規更改對價格的影響“按國家或浙江省發布正式通知調整”。費用:定額工日數的計算,人工預算單價價差是否可計取間接費、計劃利潤和稅金(二者相差650萬元)。

7加強合同管理與施工索賠的幾點措施

7.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在知識經濟時代,市場競爭最終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的成敗關鍵在人。由於水利水電工程合同標的的特殊性以及合同條款的不規範性,因此合同索賠人員必須具備工程技術和施工、預算和財務、法律和法規、公***關系等專業為壹體的復合型人員,有豐富的合同實踐經驗、熟悉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具備較高的工程概預算專業知識、具的良好的公關能力。

7.2重視合同談判,力求合同條款完整

合同貫穿工程建設者的全過程,施工索賠的主要依據是合同條款。在談判前需研究對方的談判策略,分析合同條款,對合同中有關的凝問進行澄清,對重大工程風險問題提出來與發包人協商;以修改不適當的條款,並形成書面資料,力求合同條款完整。

7.3加強計劃與成本控制,健全合同管理程序

施工進度反映工程面貌,施工成本則反映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通過對進度分析可獲得索賠機會,搞好成本核算可使索賠費用計取更趨合理。重視施工索賠和商務索賠,建立相應的進度、成本、合同和索賠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學會使用法律來保護企業的利益,並與發包人、設計、監理工程師建立良好的合作環境,促進工程目標的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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