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壹女孩被狗咬傷毀容。 這只狗的主人是壹名公職人員。 當時的狗沒有養狗證,壹定是非法養狗。 本文重點為大家介紹惡犬傷人的根本原因:由於愛犬人士的群體壓力,養犬政策修改越來越松。 這背後的水太深了,請耐心等待。 如果不了解養狗政策背後的奧秘,就永遠無法避免惡狗傷人的悲劇屢屢發生。 有壹段時間,我國采取了與愛狗人士妥協的策略。 只禁止大型犬,小型犬禁止。 壹位網友的回答具有壹定的合理性。 他的說法反映了那個時期的養狗政策。 這位網友的進步是顯而易見的。 他的目標是,現在很多愛狗人士喜歡吹毛求疵,標榜自己系著牽引繩,但實際上壹條巨大的狗,帶著牽引繩,橫行霸道,霸占了整條馬路。
但現在問題非常復雜,隨著愛狗人士的抱團,很多地方政策越改越松,已經不是全面禁養大型犬
了。
大致分為兩種,明文規定解禁所有大型犬。 紙面上寫著禁養大型犬,但把大型犬的標準定為肩高60cm或者70cm,等於事實上解禁了
絕大部分大型犬。而很多不研究政策的老百姓不懂,就被忽悠過去了。到時候舉報大型犬,壹測
量,發現合規的。但事實上肩高59cm的狗已經是非常巨大了。
目前北京是禁止飼養肩高35cm以上的大型犬,而有的地方居然把大型犬定義為肩高70cm,太狡猾
了,擺明了就是迎合那些重口味的極端愛狗人士。
愛狗人士所謂的金毛犬等大型犬溫順的謊言,造成了惡劣後果。
極端愛狗人士和境外勢力裏應外合,反復質疑打狗殘忍。但如果狗不被打死,狗咬人的時候,這些愛狗人士和境外勢力從來不覺得任何殘忍,而是極其冷漠
地認為狗咬人是理所當然的。
愛狗人士在禁止養犬的時代,堅決違法養狗,視法律為兒戲,形成了有狗存在的既成事實。然後愛
狗人士與境外勢力互相配合,強迫中國政府解除城市禁狗令,這樣城市養狗就從違法行為變成合法
行為了。
當時崇洋媚外的極端愛狗人士要求全盤西化,強迫中國和西方學飼養寵物狗的這樣壹種生活方式。
如今,武漢怕狗人士盧孝林跳樓事件,寧波勇士與愛狗人士同歸於盡事件等越來越多養狗帶來的流
血沖突觸目驚心,城市放開養犬的後果已經充分展現。有識之士紛紛強烈呼籲城市恢復禁止養犬。
事情本身不復雜,該怎麽判就怎麽判。不過壹定不能拖。
要是壹地組織部副部長造成問題後帶頭拖問題,下面的風氣可想而知。
至於他是不是弱勢,我不知道,因為我不了解他的身份,權利和被咬女孩父親的身份,權利。
但,這並不是核心問題。
到底應該怎麽養狗,什麽人能夠養狗,是個問題。
從個人角度來說,但凡有兒童出沒的公***場所,都不應該有大型犬類。?
別給我談什麽拴繩子這種鬼話,妳要是牽個成年金毛,但妳體重不足120斤,妳能拉住它,現在各地財政不是緊張麽,養狗的人有錢呀。
弄成持證形式,全網互聯,植入溯源,只要養了,就得負責狗的生老病死,且沒法丟棄。
並且,從管理責權上,這玩意本就應該像汽車駕駛證壹樣,持證養狗。
這個證件不是妳做個筆試就能拿。
是需要在像駕考壹樣,分筆試,操作兩部分。
並分為大型犬,中型犬,小型犬等多個級別。
且安全持證到壹定年份才能升級。
筆試設計,要養哪類犬,就做哪類犬的考題,像營業執照壹樣,寫清楚可飼養犬只品種類型。操作設計,完全可以設計為體能測試,溝通測試,適應性測試等多個部分。
每項考試都能收費。
不達標的想要達標,還能額外再收壹筆培訓費。
既能創收,又能創造消費市場,新增就業崗位,多好的事。
因為有溯源,病了就必須得治,就算妳不治,讓它死了。
但,死了也不能隨便挖個坑埋了或者丟了,得買墓碑。
人的壽命很長,狗的壽命很短。
人給自己買墓碑,壹輩子就壹個。人給狗買墓碑,壹輩子可以好幾個。
什麽妳說要花很多錢,既然妳都這麽愛狗,為它花點錢怎麽了,不應該嗎,這點錢都不願意花,妳還說妳愛狗,既然妳不愛狗,幹嘛養狗呢。
涉事的狗品種為阿拉斯加犬,實際上在不同地方的城區,對此品種的規定有所不同,在部分大城市
中阿拉斯加犬是禁止飼養的犬種之壹,被禁養的不可以辦理狗證也不可以隨便出入公***場所。
宿遷的規定,晶晶查詢了下,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居民限養壹條小型犬,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提倡飼養絕育犬;壹般管理區內飼養的烈性犬、大型犬,應當實行拴養或者圈養。
狗的主人要有基本的素養,文明養犬是最基本的要求。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件,外出遛狗
咬牽繩。我們在外行走,對他人飼養的寵物要保持壹定距離,如果受到寵物的攻擊,要保存證據,
除了事發地的監控外,可以用手機對寵物、手上地方進行拍攝保存,報警、尋求周邊人的幫助、及
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醫,保留就診記錄等。當然,希望這個大家用不上。
希望我們規範養犬的同時提升文明素養。
我堅持認為所有狗只要出了家門就該上嘴套和繩子,這還是最基礎的管理。 曾經有個老太太就是被壹條失控的狗拖著的狗繩絆倒去世。 我國寵物市場實際上壹直不規範,不規範的養、賣、放。養寵的不知道管理,賣寵的敢賣盲盒,不 想養的到處丟棄(而非自行無害化處理)。任壹環節都存在嚴重損害社會秩序的風險,只是現在管 理不到位,導致風險由整個社會***擔。?
所以我堅定地認為養寵的只配管好自己的寵物,不配為別人家的寵物說好話,更不配為流浪動物鳴
不平:養寵本身就是對社會秩序的挑戰,讓社會為個人承擔了不必要的失序風險,應該為此付費,
繳費了也只能替自家寵物保個平安,憑什麽為別人可能沒繳費的寵物說話、更何況流浪寵物不在社會秩序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