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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國家標準

制定國家專業標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時出臺了育嬰師(護士)國家職業標準。

在這樣的社會需求背景下,為了盡快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理順我國早教市場,讓嬰幼兒家長真正了解早教的意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2年7月開始組織國內嬰幼兒保健、營養、教育、心理等方面的專家,制定了《護士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編寫了《護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課程》,並於2003年出版。提出了科學育兒的理念、知識體系和訓練方法,突出了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育嬰師職業的活動範圍、工作內容、知識水平、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標準化的要求。首次將從事0-3歲嬰幼兒保育和教育的人員確定為社會職業。為了保證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全面推行國家育嬰師(從業人員)就業準入制度。形成了科學規範的嬰幼兒職業資格培訓鑒定認證體系。

幼兒教育是為適應中國社會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壹個新的職業。勞動保障部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制定了幼兒教師國家職業標準、培訓課程和題庫,在教學方法、課件平臺、考試考核等方面采用全國統壹標準,形成了規範的培訓考核認證體系,實現了統壹標準、統壹培訓、統壹考試、統壹質量。通過系統的專業培訓,讓準備就業和擇業的人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豐富從業人員的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能和綜合素質,在日益規範、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中實現個人價值,實現育嬰職業的社會化和服務的專業化,促進我國早教市場的發展。

保姆國家職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進壹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培訓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育嬰師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1.本標準旨在客觀反映該行業的當前水平和對員工的要求。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該職業影響的基礎上,明確規定了該職業的活動範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

2.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相關技術法規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樣式的規範性,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滿足了培訓、鑒定和就業的需要。

3.根據相關規定,該標準將該職業分為育嬰師、育嬰師、高級育嬰師三個等級。每個等級包括四個方面: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崗位要求和比重表。

四。本標準是在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和審定的人員有:、、王蓮、王樹全、、吳鳳剛、杜、張斌、、陳穎、、陳雪峰、胡紅星。在制定本標準的過程中,我們得到了北京華夏蔡慧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謝。

動詞 (verb的縮寫)本標準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本法自2003年6月23日起施行。

六、本專業於2005年開始在北京培訓,北京金童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承擔了相應的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