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侵犯他人隱私,未經本人同意的錄音是合法有效的。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當庭出示的,不得公開出示。錄音采集方式應當合法,錄音采集過程應當在合理的場所進行。
只要沒有違法的手段和形式,沒有違反國家,公眾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就應該是合法有效的。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錄音,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不違法,獲得錄音的方式應該是合法的。錄音采集的過程是在合理的場所進行的,不能使用竊聽、偷聽他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比如不能竊聽別人家裏的設備。如果是用來竊聽錄音,錄音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完全連貫的,沒有人可以編輯。比如在錄音的時候,故意引導對方做出壹些回答,然後通過剪輯獲得壹個有利的證據。這個證據也會被認為是無效的。錄音時,對方的發言是真實的意思表達,完全不受他人的脅迫和威脅。比如通過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獲取錄音證據也是無效的。錄音的音質需要清晰,錄音內容要完整地說出案件中要證明的事實。記錄的材料不得刪除,應保留原始記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