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看看報社社長和總編輯的基本概念。
在中國,黨對媒體的控制是基本規則。尤其是在傳統媒體上,表現最為明顯。不管是紙媒還是電視媒體,都是黨領導下的公益機構,也就是事業單位,其中平衡分配中的第二類公益居多。報紙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
過去,黨委直屬地方報紙分中央、省、市、縣四級設立,級別參照同級黨政部門設置。比如,在中央層面,人民日報社是直屬中央的正部級機構;省日報社是省委直屬的處級事業單位,由省委宣傳部歸口管理;市級日報社是市委直屬的處級事業單位,由市委宣傳部歸口管理;縣級日報社是科級事業單位,由縣委宣傳部歸口管理。2018黨政機構改革後,縣級報社與廣播電視臺、政府網站等媒體機構整合,媒體中心改組為縣委直屬的科級機構。縣級日報已經不存在了,所以現在日報都保存在地級以上。
但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只有地市級以上的日報才會設置社長、總編輯的崗位。即使有縣級報紙,通常也只有社長,沒有總編輯。社長管大局,偏向行政事務,總編輯管采編,職責偏向業務。兩個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了地方報紙獨特的管理體系。
第二,社長和總編輯的行政級別
目前國內絕大部分日報分社長和總編輯,部分報紙有社長和總編輯壹肩挑的做法,或者分階段。
社長和總編輯的行政級別直接關系到報紙的水平。如果是中央級媒體,比如人民日報社的社長、總編輯,因為人民日報社是正部級單位,其社長、總編輯自然是正部級幹部,也就是管理層人員;經濟日報、中國日報、光明日報是副部級機構,社長、總編輯是副部級幹部,也就是管理二級職員。以上社長、總編輯由中央任免;省日報社三定為科級單位,社長、總編輯為科級幹部,即管理三級職員;地市級日報社是科級單位,社長和總編輯對應的是科級幹部,也就是管理五級職員。
從上面可以看出,壹家報紙的社長和總編輯在行政級別上是沒有區別的。
3.誰是壹家報紙的社長兼總編輯?
單看行政級別,壹家報社的社長和總編輯是壹個級別的,有個說法是誰大誰小。但實際上,報社社長是名副其實的壹把手,總編輯只是二把手。說到決策,總編不能壹個人做決定,很多事情還是要聽總裁的,還是要以總裁的意見為主。
有幾點可以證明:
1,社長是日報社法人,對單位全面負責。責任越大,權力越大。首先在法理上明確總裁是日報第1號。
2.社長壹般是日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是黨組副書記。同級幹部排名首先看黨內職務。社長作為黨委書記,政治排名比總編輯高,這是很自然的。
3.在很多地方,日報的社長壹般是當地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總編輯幾乎不是慣例。宣傳部代表黨委管理媒體機構,社長有機會兼任宣傳部副部長,政治地位明顯高於總編輯。
4.從分工來看,社長總攬全局,負責主持報社工作,召集報社黨組會議,對報社三大問題進行決策。可以說,報紙的所有重要問題都需要總裁來決策。主編側重於采編管理。壹般編輯、剪輯相關的事情都是主編說了算。總編輯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編輯委員會和編輯會議,決定編輯工作和編輯事務。壹般情況下,總統不會過多幹涉。但編委會和編委會都是報社黨組領導下的業務會議。原則上,他們需要服從黨組的安排,實際上,他們需要服從總裁的指揮。
5.從前景來看,報社社長的發展路線還是多元化的。以地市級日報社為例,資深社長可以壹步晉升副廳,擔任地方領導或省級機關副職;強勢總統也可以調到壹個縣當書記、縣長或者調到其他市級部門;再壞也是黨委部門的壹把手,政治地位擺在那裏。總編作為專業幹部,進壹步用起來,不要說提拔副廳或者調到縣裏,有機會調到行長。兩者的發展空間存在事實上的差異。這也是社長職位普遍高於總編輯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