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方式:在所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但未被所報考崗位確定為考察對象,且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在尊重考生意願的前提下,經縣(市)征兵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同意,可確定為該崗位考察對象,並予以公示。
無人報考女性職位或符合考察條件的,允許在全州女性考生範圍內調劑、公示,調劑辦法與男性職位相同。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並在州人社局網站公示。在擬聘用公示期內,反映問題嚴重並有證據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且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從符合條件的報考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該崗位無其他符合條件人員的,按調劑辦法進行遞補,然後進行遞補和公示。
公示期結束後,因故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續簽。對問題嚴重但壹時難以核實的,在新兵入伍前暫緩簽訂協議,待核實、結論後再決定是否簽訂協議;截至新兵開始,仍無法核實,取消簽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