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
2)有與培養目標和培養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教師;
3)有與培養目標和培養規模相適應的學校和設施;
4)有嚴格的教學管理制度,包括培養目標、專業設置、培養周期、教學計劃大綱、教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學籍管理、印章管理制度等。
5)有穩定的辦學資金來源。
(2)資質認定:職業培訓機構的認定主要是申請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單位向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質認定。
經認定開展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工作的職業培訓機構,由認定其資質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每年進行壹次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