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期間,生活補貼由培訓基地支付。畢業後必須接受為期三年的規範化培訓,財政會給予適當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二條依法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註冊。
本法適用於在中國執業的專業醫務人員。
本法所稱醫師,包括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
第三條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疾病預防職責。
治病救人,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
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醫師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