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員在數據庫中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如註冊信息不實,本所將依據《證券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取消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並依據第二十壹條公布上述取消資格名單)。)
2.學生為擬上市重點公司現任或擬任董事會秘書,每家公司限1人。(擬上市重點公司是指財務指標已達到發行上市條件的公司。)
3.公司必須在具體培訓日前1個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批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參加我院各相關科室組織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不納入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體系。
在“擬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有效人數超過特定培訓場所人員數量限制的,交易所將按照以下原則(以下簡稱“篩選原則”)優先選擇:
1,自己培養會。在“上市企業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申請表”的備註欄中,學員可以根據我們的年度計劃選擇培訓地點。在報告時間接近的基礎上,該研究所優先考慮願意參加該地區培訓的學生。
2.企業註冊地。研究所每年的培訓基本分布在擬上市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為方便企業參加培訓,降低參加培訓的成本,學院優先安排培訓舉辦區附近的企業參加培訓。
3、企業首次完成申報時間。在其他原則的基礎上,按照培養意向第壹次完整上報的時間順序,學院優先考慮已完成第壹次上報的學生進行培養。
註:如果本次培訓未選擇參訓人員,《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意向申請表》中填寫的數據仍然有效。學生的所有信息將自動延期至下壹期,學院將按照上述原則重新篩選。
參與培訓計劃
確定具體培訓日期和培訓地點後,會務組將根據培訓地點的接待能力,按照既定原則,從意向登記表中選擇相應人選。
1,通知方式。至少在開課前兩周,會務組會通過給考生(學員的郵箱)發郵件的方式發出具體的培訓通知,並通過短信提醒。
2.學生根據通知要求,填寫回執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董事會推薦信。並在指定時間傳真到會議組。
3.會務組將在開課前至少壹周公布確認的培訓名單(以各期學員名單為準)。確認後,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的,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會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