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14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壹)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
(二)向電線投擲物體;
(三)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兩側300米範圍內放風箏;
(四)擅自在電線上使用電氣設備;
(五)擅自攀登桿塔或者在桿塔上架設電力線、通信線、廣播線,安裝廣播喇叭;
(六)利用電桿、桿塔、拉線作為起重牽引地錨;
(七)在桿塔、拉線上拴牲畜、懸掛物品、攀援作物;
(八)在桿塔、拉線基礎規定範圍內取土、打樁、鉆探、挖掘或者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
(九)在桿塔(不含桿塔與桿塔之間)或桿塔與拉線之間修建道路;
(十)拆除塔上設備或停留、移動或損壞永久性標誌或標牌;
(十壹)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桿塔和電纜基礎外緣下列範圍內取土、打樁、鉆探、開挖或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
(壹)35千伏及以下電力線路桿塔、拉線周圍5米的區域;
(二)66 kV及以上電力線路桿塔及拉線周圍10米的區域。
在上述塔和電纜基礎距離範圍外取土、打樁、鉆探和挖掘時,必須遵守下列要求:
(1)為巡視、維護人員和車輛預留通往桿塔和電纜基礎的道路;
(二)不得影響地基的穩定,如地基周圍有可能引起滑坡的泥土、碎石,從事上述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負責施工護坡和加固;
(三)不得損壞電力設施接地裝置或改變其埋深。
以上是妳挖掘時需要註意的距離,雖然滿足了距離,但挖掘必須在保證地基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2.電力工程常識人工開挖如何保證安全?
為確保安全,人工開挖應按以下步驟進行:(1)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的距離以不碰撞為宜(壹般2?3m),並應自上而下逐層開挖,嚴禁采用挖坑的方法。
(2)基坑內向上運土時,應在邊坡上挖臺階,寬度不應小於0。7m,相鄰臺階之間的高度差不得超過1。
500萬.禁止利用擋土支架擱置運土工具或站在支架上轉運。
(3)用杠桿式或碾磨式提升鏟鬥進行運土時,應經常檢查繩索、滑輪和鏟鬥的牢固程度。不允許任何人呆在水桶下面。
(4)人工挖掘石料時,工具必須完好,站位要穩。錘擊工和助焊工不得面對面工作,助焊工應戴防護手套。
(5)爆破後的石塊需要人工撬動時:(1)禁止站在石塊滑動的方向或同時撬動上下兩層,掘地者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2)挖掘作業現場下方嚴禁通行,應有專人看守;(3)清除懸空層,挖至確認無危險的邊坡後,方可完成挖掘作業;(4)在懸巖陡坡上作業時,應系安全帶。(6)運不動的石頭要劈成小塊。
使用鐵楔劈石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m;用錘子劈石頭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m。
3.通信塔基礎
挖掘要求
基坑采用人工開挖成型。根據設計圖紙要求,挖土時必須同時設置擋土墻。壹般擋土墻混凝土厚度為100~150㎜,每節高度為1000㎜,混凝土強度等級與樁身相同。第壹段擋土墻應高出地面150 ~ 200mm,上下兩段搭接不小於50mm。
直線塔基礎的分坑
可用直線樁復測的方法確定中心樁位置是否正確,用前鏡確定中心樁的位置偏差,水平線方向控制在50mm以內,否則用前鏡法校正,直線方向用“兩點間對線法”檢查。因為線路主要跨越果樹、雜樹、棚子、磚房等。,給測量過程中的透視帶來障礙。建議采用高腳架或三角形、長方形的方法,但要嚴格控制精度。
基坑施工分為開挖和清理兩步,基坑施工壹般采用人工開挖。
基坑開挖開始時,應比設計規定尺寸小30~50mm,以便修整基坑。
對於中風化或ⅲ、ⅳ級風化巖石區的開挖基礎,可采用人工開挖與小炮開挖相結合的方法成型。
基礎成孔後,應及時驗孔,安裝地腳螺栓和鋼筋,驗收合格後盡快澆築混凝土,防止雨水在孔內積水,影響基坑強度。
軸向受拉鋼筋接頭和小偏心受拉鋼筋部分全部
普通混凝土中直徑大於25mm的鋼筋直接焊接。
鋼筋和輕骨料混凝土應采用直徑大於20mm的I級鋼筋和直徑大於25mm的I級鋼筋。
使用焊接接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