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株洲商標轉讓的條件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者重組而轉讓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手續。
3.依法轉讓商標專用權的,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
二、株洲商標轉讓所提供的資料
1.受讓方和受讓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2.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在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上加蓋公章;
3.雙方之間的轉讓協議;
4.商標轉讓委托書(受讓方蓋章)。
三、株洲商標轉讓費及時間
1.費用:公務費1000+代理費:
2.時間:完成時間:6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