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含)起,除公安部可直接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外,新錄取的學員在考試前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驗,新錄取的學員必須在考試前完成相應的學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考試平臺受理學生申請時,以“培訓平臺”享有的合格培訓記錄信息作為受理考試的依據,未達到科目規定學時的學生不得參加各科目考試。對2021 12.30(不含)前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並備案,但未通過機動車駕駛證相應科目考試的學員,采用原培訓考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