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德類:能嚴於律己,品德高尚,表現突出,有群眾基礎,在社會上有壹定影響的人。
2.文化類:在基礎文化知識的學習和運用中取得突出成績,在國際、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各類競賽和評比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藝術類:在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戲劇、演講、書法、繪畫、文學創作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內外(自治區、直轄市)各類比賽和演出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4.體育類:在各項體育運動(包括體育鍛煉活動、教育部門組織的遊戲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5.科學技術類:在熱愛科學、學習科學、運用科學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有科技發明;在國際、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競賽中成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