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內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務管理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地方稅費執行中的相關政策和業務問題;負責檢查地方稅費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費的調查研究。
(3)收集管理單元。監督、檢查和處理地方稅務機關在本地區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和制度;負責組織和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評估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監督單位。負責管理權限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地方稅收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共設三個稅務分局,名稱規格為:珠海市香洲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市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沿板嶂山至板嶂山隧道北口至寧西路、三臺石路至人民西路至中珠中軸線以北、沈倩以南(含萬山管理區)境內企業壹般稅源、個體稅源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稽查工作。有管理組1、管理組2、管理組3和評價監測組。
(2)潛山稅務局
負責沈倩以南(含萬山管理區)、前山水道以東香洲區涉外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檢查。有管理組1、管理組2、管理組3和評價監測組。
(3)南灣稅務局
負責香洲區內資企業重點稅源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稽查,包括萬山管理區楊保安銅像沿板嶂山向西至板嶂山隧道北口至寧西西路,經三臺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至中珠中軸線以北。內置管理組1、管理組2和評價監控組。負責板嶂山沿線,經老虎嶂至板嶂山隧道北入口,經三臺石路至人民西路至中珠路口以南,前山水道以東境內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稽查工作。規範四個功能單元(室)的設置: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內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務管理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地方稅費執行中的相關政策和業務問題;負責檢查地方稅費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費的調查研究。
(3)收集管理單元。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市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和制度;負責組織和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評估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監督單位。負責管理權限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地方稅收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共設兩個稅務分局,名稱為珠海市拱北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港口稅務分局
負責香洲區境內壹般稅源和個體稅源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管理和日常稽查,楊保安銅像沿板嶂山向西經老虎嶂至板嶂山隧道北口,經三臺石路至人民西路至中珠連接線以南,前山水道線以東。有管理組1、管理組2、管理組3、管理組4和評價監測組。
(2)吉大稅務局
負責香洲區沿板嶂山至板嶂山隧道北口至寧西路、三臺石路至人民西路至中珠連接線以南、前山水道線以東境內重點稅源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收的管理和日常稽查工作。內置管理組1、管理組2和評價監控組。負責金灣區(高欄港管理區和南水鎮除外)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和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及日常檢查。規範四個功能單元(室)的設置: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制定局內綜合性規章制度。
(2)稅務管理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地方稅費執行中的相關政策和業務問題;負責檢查地方稅費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費的調查研究。
(3)收集管理單元。對本轄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和制度;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評估和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組織和協調納稅評估工作。有壹個評價和監測小組,其組長也是征收和管理股的副股長。
(4)人事監督單位。負責管理權限內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黨務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地方稅收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根據新征管模式的要求,共設三個稅務分局,名稱規格為:珠海市金灣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三竈稅務分局
負責三竈鎮範圍內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以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2)紅旗稅務分局
負責紅旗鎮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3)平沙稅務局
負責平沙鎮範圍內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和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及日常稽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負責香洲區前山水道西、珠海大橋東範圍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規範三個職能單位的設立:
(1)綜合單位。負責文秘工作、行政後勤、財稅法律宣傳;負責稅收法律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2)管理單位。負責香洲區前山水道西、珠海大橋東範圍內稅源戶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
(3)重點稅源管理單位。負責香洲區前山水道西、珠海大橋東範圍內重點稅源戶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有壹個內部評價和監測小組,組長是重點稅源管理股的副股長。
(4)辦稅服務廳。負責該局範圍內內地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涉稅事宜。負責香洲區(即高新開發區和唐家灣鎮範圍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的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規範三個職能單位的設立:
(1)綜合單位。負責文秘工作、行政後勤、財稅法律宣傳;負責稅收法律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2)管理單位。負責高新開發區和唐家灣鎮範圍內稅源戶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
(3)重點稅源管理單位。負責高新開發區和唐家灣鎮重點稅源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有壹個內部評價和監測小組,組長是重點稅源管理股的副股長。
(4)辦稅服務廳。負責該局範圍內內地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涉稅事宜。負責高欄港經濟區和南水鎮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以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規範三個職能單位的設立:
(1)綜合單位。負責文秘工作、行政後勤、財稅法律宣傳;負責稅收法律工作;負責稅費綜合業務管理;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2)征收股(外掛珠海市地方稅務局高欄港區和平沙區辦稅服務廳牌子)。負責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事項的實施;負責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辦理轄區內內地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涉稅事項;負責發票和稅務憑證的管理;負責稅務籌劃、會計和統計;負責計算機應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3)管理單位。負責轄區內地方納稅人應繳納地方稅費的管理、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有壹個評價和監測小組,其組長也是管理股的副股長。負責全市範圍內的稅務登記、稅收征收、發票和稅務憑證管理、涉稅事項受理。規範設立3個職能單位室和4個辦稅服務廳。
(1)綜合單位。負責文秘工作、行政後勤、財稅法律宣傳;負責稅收法律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
(2)稅務管理單位。負責解釋和處理地方稅費執行中的政策和業務問題;制定地方稅費征收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檢查地方稅費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具體稅收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計算機應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3)票股。負責發票和稅務憑證的管理;負責現金稅務核算、社會保險費核算、稅款征收和代扣代繳費用管理;負責發票的退還和房地產轉讓保證金的管理;負責稅務規劃、會計和統計。
(4)辦稅服務廳。共有4個辦稅服務廳,分別是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香洲辦稅服務廳、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吉大辦稅服務廳、珠海市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夏灣辦稅服務廳和社保征收服務廳。負責本市範圍內內地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涉稅事宜。負責受理投訴和舉報,管理稅務咨詢熱線、咨詢服務,策劃、組織和實施重大稅收宣傳活動,稅企之間的信息交流和納稅輔導;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規劃、制度、辦法、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監督考核;負責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和分析,並提出解決方案。規範三個職能單位的設立:
(1)綜合單位。負責文秘、行政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負責對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和分析,並提出解決方案。
(2)納稅服務單位。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和評估全系統納稅服務工作,制定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負責辦稅服務廳建設標準的制定、檢查和評估;負責提供稅務咨詢,受理納稅人地稅投訴舉報,轉送督辦,管理12366咨詢熱線,維護地稅網站。
(3)稅務宣傳單位。負責向納稅人宣傳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策劃、組織和實施重大稅收宣傳活動,以及稅務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稅務培訓;負責維護珠海市地方稅務局網站與稅務咨詢相關的欄目。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查辦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和稅務專項檢查。規範六個職能部門(室)的設置:
(1)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和稅務檢查證件管理;執行檢查報告制度;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協助局領導進行內部協調和對外聯系。
(2)案例選擇執行部分。負責提出本級地方稅務局的專項稅務檢查計劃,制定年度和季度檢查計劃;負責確定稅務檢查對象;負責本局稅收違法行為的舉報;負責送達與本級案件調查有關的稅務檢查文書;負責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回收、保管和統計;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實施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收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3)檢驗第壹節。負責轄區內內地納稅人(不含涉外地方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的稽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稅刑事案件。
(4)檢查二科。負責轄區內內地納稅人(含涉外地方納稅人)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的稽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稅刑事案件;負責外籍居民稅收監管和涉外稅收信息交流。
(5)審判庭。負責審理本局稽查的各類稅收違法案件;組織重大案件的集體審理;制作相關稅務檢查文件;負責對本局或下級稽查局查處的案件進行審查。
(6)反避稅調查科。負責本級地方稅務局的反避稅工作;負責轉讓定價的調查和調整,實施跟蹤管理,參與全國聯合調查案件的調查,預約定價的談判和簽訂。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稅收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費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
(2)負責地方稅收、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費用的征收管理。
(3)執行征收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4)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五)檢查和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理論研究。
(7)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籌劃、會計核算、統計和票證管理。
(8)根據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和經費。
(9)負責地稅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部機制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和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監察等工作;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報告、信息和其他綜合材料;組織本地區地稅系統的局務會議、稅務調查研究、辦公自動化;在本局內制定全面的規章制度;指導本地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資金、財務、設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檢查;監督系統財務制度的執行,審核和編報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處理資金分配。
(2)稅務管理股
負責地方稅(含涉外地方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其他費用的征收管理;解釋和處理地方稅費執行中的政策和業務問題;制定地方稅費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檢查地方稅費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地稅具體稅收問題的調查研究。
(3)收集管理單元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地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和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和評估;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負責稅收籌劃、會計核算、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負責稅法宣傳和輔導;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組織和協調納稅評估工作。有壹個評價和監測小組,其組長也是征收和管理股的副股長。
(4)人事教育股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負責黨務工作,指導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對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執法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負責本級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廳級)
負責查辦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和稅務專項檢查。規範四個功能單元(室)的設置:
(1)辦公室。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件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等工作;執行檢查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進行內部協調和對外聯系。
(2)檢驗單位。負責轄區內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案件的稽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稅刑事案件。
(3)試驗單位。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收違法案件;組織重大案件的集體審理;制作相關稅務檢查文件。
(4)案例選擇執行單元。負責制定專項稅務檢查計劃和檢查方案;負責確定稅務檢查對象;負責本局稅收違法案件的上報管理和統計分析;負責送達與本級案件調查有關的稅務檢查文書;負責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回收、保管和統計;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實施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收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基層地方稅務機關
根據新的征管模式要求,設置5個稅務分局,名稱規格為:珠海市鬥門區地方稅務局XX(地名)稅務分局。
(1)城市稅務分局
負責靖安鎮尖峰山北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地方應繳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2)靜安稅務局
負責靖安鎮尖峰山以南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地方應繳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3)稅務分局
負責幹塢鎮範圍內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以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4)白蕉稅務局。
負責白蕉鎮範圍內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以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稽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5)鬥門稅務分局
負責鬥門、蓮洲鎮地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以及應繳納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檢查。有壹個收集組和壹個管理組。
直屬機構
器官服務中心
負責紅山樓酒店的對外接待和管理;負責整個系統的物業管理和車輛管理;負責全系統基礎設施項目;負責安全保衛、綜合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