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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1年7月28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範圍的通知》。

通知指出: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與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按非學科類別管理。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