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縣級機關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縣級機關管理的具體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財務預算,負責歸口管理單位的行政經費支出和日常預算執行管理,包括會計指導、財務管理、審計監督等工作。
四、負責縣委、縣政府大院房產的統壹規劃和綜合管理,制定房產管理制度;管理縣委、縣政府大院住房基建計劃、投資和產權,申請和使用房屋、水電等項目基礎設施維修資金;負責大院內辦公樓和職工宿舍的建設、管理和分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房改方案和實施細則。
五、對轄區內的國有資產行使資產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職能,實行集中管理。
六、負責環境管理、園林綠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計劃生育、文明建築、人民武裝和人防工作。
七、負責縣委、縣政府綜合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壹般事務。
八、對縣級直屬部門和鄉鎮後勤改革機關進行業務指導,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
九、負責黨建工作和精神文明、職工隊伍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縣級機關各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依據有關規定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領導縣級機關人民武裝部的工作。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壹)指導直屬縣黨組織對黨員、幹部和職工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教育。
(二)指導直屬機關縣黨組織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黨員幹部的管理、教育和理論、業務培訓工作。
(三)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加強廉政建設,對黨員進行黨風、紀律和道德教育,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進行有效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
(四)指導直屬機關縣黨組織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促進直屬機關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和反映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的意見,及時反映縣直屬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情況。
(五)審批直屬機關縣黨組織的建立、合並或撤銷;考核任命機關黨(總)支部書記、副書記;教育、培養、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根據縣直屬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縣直屬機關工委下設1職能室和縣直屬機關人武部。
(1)辦公室
負責各類公文、領導講話、申請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審核;負責文秘、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接待和內部工作協調;負責工委工作部署的督促、信息交流和情況反映。
(2)直屬機關人民武裝部
指導直屬機關縣人民武裝工作。對直屬縣青年民兵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思想教育和國防教育;指導民兵組織建設;負責機關征兵工作、民兵軍事訓練、武器裝備管理、預備役士兵和預備役軍官登記統計;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軍事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
縣直屬機關-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