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縣級進修學校教研員組織的培訓學習,要給老師算學時。
新教師培訓:在試用期內對新教師進行滿足教育教學需要的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教師在職培訓:為滿足崗位要求而設置的培訓,每五年培訓時間不少於240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