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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可以考什麽證?

土木工程專業——主要國家註冊執業資格考試有什麽要求?

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生未來需要考(或想考)的壹些主要資格證書:

結構工程師?(最難)

土木工程師(土力工程)(輔修)

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構造器

監理工程師

造價工程師

顧問工程師

安全工程師

等等,列出申請條件。

全國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考試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

二、1971年(含1971年)畢業後,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15年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員,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員,完成中型工業建設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以上,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

全國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專業考試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

註:表中“壹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合格並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二類人員”是指符合免考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可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

二、1970(含1970)之前的建築工程本科及專科畢業生。

三、1970(含1970)前取得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0年以上。

四、1970(含1970)工作前,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從事結構設計工作15年以上。

國家註冊巖土工程師報考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查、環境工程與工程力學,下同)本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1年。?

3.已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6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於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7年。?

2、1991年前,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

3、1989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9年。?

4、1987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10年。?

5.1985之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累計12年。?

6.1982之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9年。?

7、1977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報名要求

凡中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的專業教育和職業執業條件,均可報名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試。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本專業(土木工程)或相近專業(港口與航道工程、勘探技術與工程)本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包括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通過專業教育評估的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3)?2002年6月65438+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於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包括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或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12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5年;或者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0年。?

(四)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報考勘察設計類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註冊?資格審查。申請人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道路設計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臺灣省專業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制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註冊勘察設計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審查辦法另行制定。

國家壹級註冊建造師資格考試有什麽要求?

(壹)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學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壹)條件,並在65438+2003年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考建築工程經濟和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兩科,只參加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

1,受聘為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經考核合格的,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作為註冊時增加專業執業類別的依據。

全國註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要求

凡身體健康、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壹)參加壹般(四)考試的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經濟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務。

3、1970(含1970),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任職滿三年。

(二)部分科目免考條件:從事工程建設監理並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申請人,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

1、1970(含1970)之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1年。

(3)報考條件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年限以報考當年年末為準計算。

國家註冊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要求

(壹)凡遵守法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5年;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6年。

2.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4年;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上述學歷要求是指教育部承認的正式學歷,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所需學歷前後從事相關工作的時間總和,截止時間為報名當年年底。

(三)凡在《造價工程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6年8月26日)發布前符合造價工程師考試條件並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科,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1970(含1970,下同)前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2.1970之前大專畢業,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3.1970前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四)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港澳居民參加內地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事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起,凡符合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港澳居民應當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職業資格或者學位證書、在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全國註冊咨詢工程師資格考試要求

(壹)參加所有科目(五科)考試的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4.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的,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二科)考試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考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項目組織與管理等科目:

1,符合考核範圍,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和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

3、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資質考試,取得工程技術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3)申請條件說明:

1.凡符合(1)規定條件的,無論是否退休,均可報名參加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

2.(壹)中規定的“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的時間總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的年末,按照“滿壹周年”計算。

3.(1)中提到的“工程技術”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所謂“工程經濟”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經濟管理。報名條件中對學歷的要求是指教育部認可的國家學歷系列。

4.(壹)中所說的“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質實施辦法(修訂)》中規定的八個服務領域,即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八個服務領域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和管理咨詢。

5.(二)1中提到的“考核不合格者”是指符合考核條件,但因數量控制而不合格者。這些人員的名單由全國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6.(二)2中提到的“主要獲獎者”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壹、二、三等獎(原名科技進步獎),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壹、二、三等獎,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的所有人員。

7.4中提到的工程技術資格證書,僅限於建設部、人事部頒發的壹級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要求

(壹)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學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學或研究生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與工程經濟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得安全工程和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累計滿1年。

(二)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的專業人員,2002年底前經評審並從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可免考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考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

(三)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港澳居民參加在內地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事部[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起,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機構工作年限證明。

(4)上述學歷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所需學歷前後在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