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給新招聘的工人。
2.困難企業組織員工。
企業以工代賑,對新招聘的工人進行培訓;
2020年6月5日後,企業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年內離校的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以組織培訓代替工作的,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大力開展以工代賑的通知》第壹條。1.落實拓寬以工代賑範圍的30號文件中的以工代賑政策,明確了以工代賑三項政策:加大對新招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重點行業的支持力度,並明確以工代賑補貼政策受理期為2020年12。原以工代訓政策執行期限不變。各地要大力開展以工代訓,把以工代訓作為今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和實施。要全力支持中小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分行業培訓,支持因疫情暫時停產停業的中小企業組織員工開展分行業培訓,支持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各類企業開展分行業培訓,確保完成今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目標任務。第二,細化完善以業代訓的政策措施。各地人社部門要按照30號文件要求,結合當地工作實際,細化以工代訓政策,創新完善職業技能提升政策體系,明確管理服務流程和補貼標準。6月15日前,各省(區、市)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完成補貼標準的制定工作,我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督促並通報。各地人社部門要將職工培訓人員數、扶持企業數、資金支出數等信息落實情況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月度對賬統計。第三,優化以工代訓的管理服務。各地要優化經辦服務,做好以工代訓各項服務管理,精簡申請證明材料,實行“打包”和“快捷操作”,建立補貼資金網上申請渠道,提高審核發放效率,推進“不見面”服務,努力實現補貼審核發放全流程。各地要強化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賬戶資金監管機制,加強監督檢查,依法嚴懲違規使用或騙取資金的人員。第四,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相關工作。近期,我部擬陸續出臺農民工穩定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百萬青年技能培訓行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楊康培訓計劃”等專項培訓計劃。各地可結合實際,狠抓組織實施,根據當地黨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適時開展線下培訓、技能等級認定和技能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