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針紮了許多孩子,顯然是出於報復。作為孩子的看護人,知法犯法,實施虐待,已經構成犯罪。
事情發生在2020年6月5438+2月65438+5月。陜西渭南蒲城公安分局接到家長報警,稱壹幼兒園小孩在學校被老師刺傷。
經警方調查,證實該事件屬實。約有五六名學生被針頭紮傷,該園小學班主任李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警方進壹步訊問,嫌疑人李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陜西渭南蒲城警方以涉嫌虐待被監護人、看管人對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正在進壹步調查中!
那又怎樣?幼兒園應該如何杜絕攀比現象?
在我看來,要杜絕這種現象,需要教育部門、園方負責人和司法部門共同努力。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幼兒園的孩子在學校受到老師的粗暴對待。比如6月6日165438,安徽智能屋幼兒園老師粗暴對待學生,將壹名學生扔出壹兩米遠,導致該學生骨折。事後,他謊稱孩子是玩耍時被門夾住的。
這類事件頻繁發生,說明三點:
壹是教育部門監管不嚴。
對此,教育部門應該加強監管,目的是保護孩子,而不是保護園方。要暗訪調查,打擊不良教育。
二是園方負責人管理不到位。
筆者認為,園方在招聘幼師時,不僅要註重幼師的學歷水平,還要註重師德。嚴禁“道德不配”的人加入幼師隊伍。
另外,在日常教學中,負責人要時刻關註每個班級的情況。就像這個案例,老師用針紮了孩子很多次,已經有四五個學生受害,園方卻毫不知情。
第三,懲罰力度不夠。
但如果發現此類事件,應同時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不宜減輕處罰。因為嚴懲是打擊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的最有效手段。
此外,涉事幼兒園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老師的行為,導致多名學生被針刺而未及時制止,負有連帶責任,也應受到相應處罰。
要從幼兒園和園長開始問責,讓園方真正重視管理問題。
因此,要加強以上三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