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扣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職工教育基金是流動負債。
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單位的流動負債。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職工教育基金的作用
單位職工不僅有獲得勞動報酬和集體福利的權利,還有接受在職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權利,這些都需要壹定的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