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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在美國工作的簽證

美國不同短期工作簽證的程序

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可以在任何美國駐華使領館預約簽證面試,不受領區和永久居留的限制。使領館設在:美國駐華大使館(北京),總領事館設在成都、廣州、上海、沈陽。

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廣州市沙面南街1號。簽證熱線-020-6283333,020-84262000

大部分第壹次申請簽證的申請人必須提前預約簽證面試。

預約簽證面試,請到中信銀行購買預付費加密電話卡或訪問簽證信息服務中心網站購買通話密碼。費用是12分鐘通話54元人民幣,8分鐘通話36元人民幣。任何未使用的分鐘可以保留下次使用或轉讓給他人。在您購買預付費加密電話卡後,請致電簽證信息服務中心預約簽證面試或詢問有關簽證的問題。

打電話前準備好以下資料:申請人的全名、護照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赴美目的、在中國的永久居留、之前是否被拒簽等。所以所有的長途電話費都會由打電話的人承擔,通常30秒內就能接通電話。

簽證信息呼叫中心電話號碼:

從中國打電話,請撥:4008-872-333(全國通用號碼)。

(021)3881-4611(上海本地號碼)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早7點至晚7點;周六上午8點至下午5點

每周7天、每天24小時提供電話簽證信息記錄。

工作簽證-

h、L、O、P簽證發給去美國短期工作的申請人。這些類型的簽證要求打算雇用申請人的美國公司或其他機構首先在USCIS提交雇用外國雇員的申請。如果申請被批準,雇傭公司將簽發I-797表格,之後申請人可以申請簽證。

H簽證:H簽證發給在美國短期工作的申請人。大多數短期工作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有兩次入境時間。短期工作簽證申請被批準後,中國申請人無需支付簽證簽發費。但是,根據申請人的國籍,來自其他壹些國家的申請人可能需要支付簽證費。

L-visa: L-visa是發給被中國公司調到美國分公司或合資企業的人員。申請人必須在美國擔任管理職位或具有專業知識,並且在申請簽證前的三年內至少連續為同壹雇主或公司工作壹年。大多數L簽證的有效期為壹年或兩年內多次入境,其有效期取決於申請人工作許可批準中規定的工作期限。如果簽證申請被批準,每個中國L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簽證面談期間支付65,438+020美元的簽證簽發費。如果L1簽證申請人帶著兩個家庭成員去美國,他們的家庭成員申請L2簽證,那麽他們三人必須支付***360美元的簽證簽發費。持《跨國公司集體工作許可證》前來申請Blanket L-1簽證的申請人,還必須在面試時繳納500美元的防偽偵察費。“Blanket L-1”申請人不需要額外支付120美元的簽證簽發費,但其家庭成員需要支付這筆費用。以上述家庭為例。如果主申請人申請的是“空白L-1”簽證,他們三人應該支付的總費用是740美元(這個費用不是簽證申請費,是簽證申請費之外需要支付的費用)。

面試時出示以下材料及任何其他與簽證申請相關的證明材料:

1.有效護照,DS-160表格確認頁,2。照片壹張:6個月內拍攝的2寸x2寸(51mm x 51mm)方形彩色正面照片。請用透明膠帶把妳的照片貼在護照封面上。3.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包含以前赴美簽證的護照,包括已經過期的護照。工作研究計劃:對妳在美國逗留期間將從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詳細描述。6.簡歷:詳細描述妳過去的學術和工作經歷,包括發表的文章列表。

請註意,上述材料並不詳盡,在面試時出示這些材料並不能確保妳獲得簽證。妳壹定要提前做好準備,以便在面試時合理說明妳來美國的目的和回國的原因,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妳的說法。

商務和旅遊簽證-

簽證B1簽發給前往美國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包括通過談判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B2簽證發給去美國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和醫療。持有B1和B2簽證的人不能在美國工作。

B1和B2簽證的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他們的意圖只是臨時進入美國,只是為了旅遊和/或短期商務活動。申請人還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在美國的停留費用,並且他們在祖國有強大的社會、經濟和其他聯系,可以迫使他們在短暫和合法的美國訪問後如期返回。

面試時出示以下材料和任何其他與簽證申請相關的證明材料:

1.有效護照

2.DS-160表格的確認頁。請在上面註明妳的中文姓名、中文姓名的電報代碼、中國家庭住址、公司名稱和地址。請在A4紙上垂直打印您的表格確認頁。面試時請攜帶DS-160表格的打印確認頁。不要使用傳真確認頁面。

3.壹張照片

4.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壹家分行繳納966元的簽證申請費(2010起生效)。請用膠水或膠帶將收據粘在確認頁的下半部分。

5.包含以前赴美簽證的護照,包括已經過期的護照。

6.能說明妳為什麽壹定會回國的證據:出示在經濟、社會、家庭或其他方面對妳有約束力的文件,幫助妳證明妳打算在美國短暫停留後回國。由於個人情況不同,申請人應出示的證據也不同。以下文件可以幫助簽證官評估妳是否打算回國:戶口本、身份證、在職證明、客觀反映妳月收入的工資表、有定期出入記錄的存折等。

7.邀請信:如果妳被邀請訪問美國居民,為妳的申請提供以下信息將會很有幫助:關於邀請人的信息,妳訪問美國的目的,以及事先安排的旅行日程。如果只是去美國旅遊,那麽不需要出示邀請函。

8.資金證明: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在美期間不工作的全部費用,如客觀反映月收入的工資表、有定期出入記錄的存折等。註意:請不要出示銀行存款證明。存款證明對簽證申請沒有幫助。)

9.如果妳去美國進行商務活動,請考慮帶以下信息去面試:妳將參觀哪裏,妳將會見誰,會議期間將討論什麽,妳打算在美國購買什麽產品。以下文件可能對申請有幫助:由美國合夥人出具的詳細邀請函,說明申請人訪美的目的;與美國合作夥伴簽署的合同或其他協議;關於在美國測試或購買的機器、軟件或其他設備的信息,如產品手冊或產品目錄。

10.如果去美國探親,要提供材料證明妳和邀請人有真實不間斷的親屬關系,也要考慮提供他們入境或移民美國後的狀況。以下文件可能對妳的申請有幫助:戶口本或其他能證明真實親屬關系的文件,近幾年與美國親屬的合照,親屬的美國護照或綠卡復印件,在美國短期停留的親屬的護照復印件,美國簽證復印件。如果您在美國的最後停留時間超過了入境時I-94卡上指定的日期,請在面試時出示美國國土安全部批準的延期證明原件。

請註意,上述材料並不詳盡,在面試時出示這些材料並不能確保妳獲得簽證。妳壹定要提前做好準備,以便在面試時合理說明妳來美國的目的和回國的原因,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妳的說法。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訪問國務院領事事務辦公室網站www.travel.state.gov,或聯系美國駐華使領館簽證信息服務中心。從中國撥打電話,請撥打4008-872-333或上海本地電話(021)3881-4611。

簽證並不能保證妳會被允許進入美國。簽證只意味著妳的申請已經被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美國簽證官審核,官方認為妳有具體的理由滿足進入美國的條件。領事事務屬於國務院的職責。

簽證只允許妳到達美國的入境口岸(機場或國界),然後要求移民官批準妳進入這個國家。只有移民官員有權決定妳是否可以進入美國。他/她決定妳在美國逗留的時間長短。入境由美國國土安全部負責。

申請人通常在電話預約和面試之間有壹段等待時間。壹般需要壹到三個月。因此,簽證處建議所有申請人根據行程盡早預約面試。駐華使領館簽證信息及預約中心電話4008-87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