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轉移就業脫貧,主要從組織職業培訓和促進轉移就業兩方面入手,提出了六大就業扶貧行動;三是易地搬遷脫貧,對“壹方不起壹方”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實現遷出、留穩、脫貧;
四是教育扶貧,主要從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減輕貧困家庭上學負擔等方面,提出了壹系列行動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的綜合素質和就業技能,逐步消除因學致貧問題,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五是健康扶貧,主要從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障、疾病防控、公共衛生等方面,提出六大健康扶貧工程,加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有效緩解因病返貧問題;
六是生態保護與扶貧,主要從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保護與補償機制兩個方面,提出11重大生態扶貧工程和四種生態保護與補償方式,讓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脫貧;
七是自下而上的保障,主要從社會救助、基本養老保障、農村“三留守”人員、殘疾人等方面,提出社會保障自下而上的措施,通過構建社會保障安全網,解決特困群體和弱勢群體的脫貧問題;
第八,社會扶貧,主要從東西扶貧協作、定點幫扶、企業幫扶、軍隊幫扶、社會組織和誌願者幫扶,以及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措施和要求。
法律依據:十三五扶貧規劃按照精準扶貧基本方略的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從八個方面細化了相關路徑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