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水平:要求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或以上。
2.職業能力特點:良好的觀察、分析、判斷、表達和計算能力,正常的空間感、體覺、色覺、視覺、嗅覺和聽覺,肢體健全,手指和手臂靈活,動作協調。
3.年齡要求:考生報考最低年齡以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為準,會計以規定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年限為準;年齡上限以勞動法規定的退休年齡為準。
消防管理員的工作職責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慶市消防》和公司消防制度的有關規定,對物業服務區域進行消防管理,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逐級落實消防責任制,並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消防日、周、月的巡視、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節假日、重大活動前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采取安全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3.掌握物業服務區域內消防設備和消防設施的分布和配備情況。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做到底數清楚,配備合理,數量充足,有事可用。
4.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用水、用電、用氣進行檢查,組織維護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確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協助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處主任)對工作人員、小區業主、治安防範、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培訓、宣傳教育。
6、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7.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協助管理處主任做好消防維護單位對管理處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工作,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功能正常、完好,並監督消防維護單位嚴格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合同。
9、配合管理處做好消防應急疏散工作,進行消防演練,提高管理處各級人員的消防宣傳能力、應急疏散能力和初起火災的撲救能力。
10,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做到管理規範,服務周到,記錄全面,及時發現各類報警,正確操作控制中心各類設施設備及處理各類報警,並做好各類記錄。
11.完成管理處主任交辦的其他任務,並配合協管員做好小區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