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2007〕109號)和《寧波市教育局關於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任〔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職業教育中心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單位介紹
寧波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是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性,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學校簡介可以在學校網站()上找到。
二、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擇優錄用的辦法。通過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格、專業、崗位資格、專業(執業)資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學校、職位、人數、專業、學歷、範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註:取得職業資格、職稱的時間和年齡、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公告之日;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時應提供其在國(境)外的學籍證明,並須在2014 12 31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2014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本人學生證和就業推薦表報名,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具有事業單位和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方法和步驟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1.8至1.9(上午8:30-165438+下午0.30,1.30-下午4.30)。
2.報名地點:寧波市思明中學(江東區中山東路101號)。
3.報名方式:先從寧波教育網()下載並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4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本人學生證、學校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境)人員在申請時提供國(境)。持(從)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技能等級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在全國及以上比賽中獲得前三名成績的材料,以及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1近期免冠照片在指定地點報名,每位考生限報壹個職位。
4.申請人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說明原因。證件不全或提供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證件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5.根據往年報考情況,確定賽道(二)教師、汽修教師、汽修培訓講師崗位為緊缺崗位(招聘6名),當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小於3: 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次招聘公告將同時在中國教育人才招聘網(/)上發布。
報考其他崗位的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 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於3: 1的,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壹崗位有多個招聘指標的,相應減少招聘指標,1的取消招聘)。
6.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將於6月65438+10月14日前在寧波市教育廳網站公布,領取準考證和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實操指導和空頭職位也需要在面試中增加專業技能的實操測試。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主要考察申請人的課堂教育教學能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的能力、答題的準確性、儀態儀表等。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或實際操作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總分100,其中普通學科教育教學能力測試80分,面試20分;如采用教學能力測試+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面試測試,總分100,其中教學能力測試50分,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30分,面試20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合格(或總分)低於60分者將被淘汰。
2.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總分相同的,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總分與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技能實際操作測試成績排序;如果所有結果(或直接面試結果)相同,則添加測試對象。體檢和考核總成績及參加人員名單將於考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相關學校網站()公布。
(3)體檢和評估
體檢人員接到電話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等進行詳細考核。考試不合格者將被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不予遞補。
(4)宣傳和就業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並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波市教育人事網、寧波市教育廳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屬農業家庭的,應在試用期(試用期)或初次發工資期間辦理由農村轉入非農村的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試用期)內或初次工資到期時解除聘用合同。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會審核檔案。發現招聘人員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1)申請人為海外畢業生的,應在2014 12 31之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上述二類人員屆時未取得相應認證或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除緊缺崗位外,往屆畢業生報考其他崗位時必須已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聘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為期壹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4)緊缺崗位的招聘人員,以及其他崗位的應屆畢業生,被錄用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如果他們在到期日未能獲得,學校將終止雇用合同。聘用人員為應屆師範畢業生的,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時間為2065438+2004年6月30日前;其他教師,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時間在兩年以內。
(6)聯系電話:0574-27909377;聯系人:陳老師、唐老師、夏老師。
(七)監督電話:89183384(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
89183361(寧波市教育局監察審計局)。
寧波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附: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範圍、資格條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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