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和完善景區安全檢查制度。對國家安全法律政策執行情況、景區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狀況、存在的隱患等開展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各單位、各級領導、部門和員工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和崗位安全技能的落實情況;
2.檢查景區環境、標誌和安全設施;
3.對下屬單位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資金的安全管理效率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以督促各單位改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4.除了每天定期的安全檢查外,每年還要進行2-4次群眾檢查。包括壹般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的計劃,檢查情況要記入臺帳。依靠群眾檢查改進,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第三,為所有員工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景區從業人員包括各級領導必須通過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按照安全培訓教育規定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辦法》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四、旅遊景點有可能危及遊客安全的區域,通道應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誌,提醒遊客註意安全。危險區域要放置防護設施,保證遊客安全。
五、風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遊樂設施等設備,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標準,並應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安全運行。
六、制定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制定相應的救援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的急救藥品,以便及時向遊客提供幫助。
七、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定期對景區進行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八、景區環境必須整潔、幹凈,及時清除旅遊垃圾,保護景區不受人為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