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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音樂藝術考級新政策

河南音樂藝考2024新政策介紹如下:

根據實施方案,從2024年開始,我省不再組織制作類專業省統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過程中選拔。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跨省設置考點。

招生計劃

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減少或停止招聘。

實施方案強調優化藝術學科布局,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高校要緊密結合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辦學定位,兼顧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和畢業生就業情況,進壹步調整優化藝術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加強對高校辦學的評估和指導,減少或停止招收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

根據政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類專業能力考試(含省統考和專科統考)成績。實施方案明確,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的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除藝術類專業組織校考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安排省級招生計劃。自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將不再從高校招生過程中選拔,而是由相關高校從生源中選拔培養。

省級統考

2024年起,不再組織編導、制作專業省級統考。

根據實施方案,從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將分為藝術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演、播音與主持、戲劇七大類。

其中,我省組織藝術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演(指導)、播音與主持6個科目的專業省級統考。完善省統考科目和內容,制定省統考各專業考試規範和考試須知。加強分級管理,改進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校的選拔需求。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上應對省級統考成績提出明確要求。對於生源較少或組織考試有困難的戲曲專業,通過跨省聯考、校際聯考或“分開考核”的方式實施。

2024年起,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如藝術史、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科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直接選拔。從2024年招生起,不再組織編導、制作專業省級統考。

大學考試

嚴格執行違規評估師回避制度和“黑名單”制度。

根據實施方案,對於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較高的高水平藝術專業,可按程序在省統考合格學生中申請組織校考。

2024年起,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學校所在地組織考點,不再設立跨省考點;嚴格控制現場校考次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 ~ 8倍。對違規招生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其校考資格。

在考官遴選機制方面,實施方案強調,進壹步完善藝術類專業考官信息庫,並逐步與其他省份和高校共享。在教育部的統籌指導下,優化考官構成,逐步增加考官數量,擴大省外人員比例。嚴格執行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官與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或有親屬等利益關系的考官、考生均應按規定申報。

並對違規考評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評卷人員,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加高考招生。嚴禁大學、內部學院(系、部等)使用。)及教職員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