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期間有工資。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時,即使是培訓期間,也是按照勞動合同和實際出勤天數給員工發放工資。是因為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有按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無論是全職員工還是試用期員工,在參加培訓時都應該獲得相應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