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主要包括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等。根據崗位性質,面試可采取試講、答辯、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試講采取指派工作的方式進行,面試前三天發出面試通知,告知考生試講要求、試講參考資料、實際要求等面試相關事項。面試總分10,面試分數線70。達到分數線的才能進入考察範圍。面試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後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排序。同壹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