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於各種利益關系的困擾,律師行業會趨利避害。
比如,律師不願意接宅基地糾紛中工作量大、收入少的案子。
比如,律師不願意接拆遷中風險相對較高、回報相對較低的案子。
例如,律師不願意接窮人的案子。
但是,這不是主流。主流律師的職責是潤滑社會矛盾,尋求文明途徑,遵守法律秩序,維護被害人權益是律師的四大基本職責。
拋開這個,我覺得這個律師不是真正的律師。
在我們河南匯智元策律師事務所,很少遇到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