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中國紅十字會、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積極組織民警、機動車駕駛員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不強制要求取得救護合格證。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1.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交通部、公安部2006年8月聯合下發的通知提到,“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機動車駕駛員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中國紅十字會救護部相關負責人否認其強制性質。
2.中國紅十字會救護部相關負責人:有了這樣的指導意見,地方可能會再往前推壹步,因為全國可能會不平衡,不可能有全國統壹的要求。
只能說我們跟他們有壹個指導意見,很重要,也很必要。至於地方主管部門,當地紅十字會和當地有關部門有更具體的規定。
3.紅十字會並不堅持。當地政府在線上。廣西壯族自治區持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的人數在百萬左右。每人每兩年再培訓壹次,初試90次,再培訓75次。從2008年實施至今,這筆錢大概已經上億了。恐怕司機們需要更詳細地解釋它的必要性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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