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安全事故的類型及原因
建築安全需要人、物、環境的安全得到保障。建築安全事故主要有四種類型:墜落、倒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機器傷害、觸電和其他傷害。這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為外部原因和內部原因。內因有四個:人、事、環境、管理。其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管理失誤是間接原因,社會因素是基本原因。其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最重要的,管理是最本質的原因。正是由於管理不當,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成為安全事故的誘因。
1.1安全意識薄弱。
高水平的建築企業更重視生產而不是安全,因為安全設施購買充分,安全相關人員到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安全設施未能按計劃配備。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小概率事件,所以施工人員也會放松警惕,安全意識不強很正常。但是,壹旦發生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1的管理層和施工人員的思想意識要時刻繃緊安全防範這根弦,註意安全,才能有更長遠的發展。
1.2安全監督管理薄弱
我國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實施存在滯後、力量薄弱、責任不清等問題。建築安全管理分為四個層次:工程層——建築工程內部,近外層——建築企業、中介機構和保險機構,中外層——政府建築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行業組織,遠外層——法律法規和公眾。各級要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責,落實到位,這樣會減少很多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1.3安全培訓不力,專職安全員不到位。
很多企業搞正規的、程序化的安全培訓,導致安全知識和安全防範措施不被重視。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壹般來自常識,遠不能保證安全生產。安全培訓是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再教育。即使費時費力,也要落實到位,這樣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才能正確處理,及時搶救和上報,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有的施工企業安全人員不足,沒有安全員,人數不足,或者有的施工現場安全員、安全監督人員懶於壹直堅守在施工現場,心存僥幸,疏於在崗監督。缺乏專職安全人員是安全事故的隱患之壹。
1.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未按要求實施。
現場施工人員施工經驗豐富,對工程有壹線經驗和直覺,但工程施工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否則壹旦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很難準確劃分。
2.建築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控制
建築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機-環境系統沒有充分協調,沒有發揮系統的整體功能。此外,管理不善。因此,有必要用有針對性的預防和控制系統來處理不安全的情況。該防控系統既能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保證機械的安全運行,又能實現人機和環境的有機配合和協調運行,從而保證建築物的安全。對於人,壹方面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同時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設施;另壹方面,提高安全監管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管控能力,盡職盡責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避免“錯位”、“越位”、“缺位”。多方共同努力避免不安全行為。定期檢查機械,消除安全隱患。
3.建築安全系統的優化
建築安全系統的優化包括建築安全管理效率的提高、建築安全系統的完善和建築安全防控措施的合理化。提高建築安全管理的效率,需要合理劃分責任,明確各參與方的責任,兼顧各方的配合。有三個優化方案來改善施工安全系統。施工單位推進安全生產管理,解決監理單位有壓力、無動力、有責任、無權利承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問題。政府部門推進安全生產管理,解決責任大但力量弱的問題;鼓勵施工單位主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變被動為主動。同時,可以開發實時測量、監測和數據處理系統,預測建設項目的安全狀況,解決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危險源問題,並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預防措施,及時糾正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施工。
總結
建築安全關系到建築企業員工的人身安全,關系到建築的優劣,關系到企業的業績和社會的和諧。安全無小事,容不得半點懈怠。提升建築安全管理績效,優化建築安全體系,做好建築安全防控,實現建築安全事故少發生甚至為零的目標。建築安全系統的優化需要提出壹個量化的方法,開發壹個能全面控制建築安全施工現場的監控系統,以達到杜絕安全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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