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記載船員資格、相關培訓和體檢情況的證書為《船員服務簿》,也是船員申請考試、申請崗位升級簽證、換發船員適任證書的證明文件之壹。
“船員適任證書”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海員適任證書。在中國註冊的海船上工作的船長、高級船員、值班水手和值班機械師應持有其所服務船舶的航區、類型、等級或主機類型及其職務的有效適任證書。
擴展數據:
其他證書可合並在培訓證書中:熟練掌握救生艇和救助艇培訓證書(Z02)、高級消防培訓證書(Z04)和熟練掌握急救培訓證書(Z05)、基本安全培訓證書(Z01,即四個證書)、安全意識培訓證書(Z07)和具有指定安全職責的船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船員考試發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