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發票管理辦法》沒有明文禁止納稅人超範圍開具發票。相反,《發票管理辦法》強調納稅人應當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如實開具發票,否則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
因此,企業在為其業務開具發票時,無論該業務是否“超出經營範圍”,都應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開具發票。
此外,稅務總局的政策解決方案和營改增後地方國稅局的政策執行情況是,只要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以外的真實應稅業務,納稅人就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擴展數據
功能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壹種商業憑證。由於稅款是基於發票從購置稅中扣除的,買方要向賣方繳納增值稅,所以也是壹種完稅憑證,起到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證明作用。
2.壹種商品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都可以通過增值稅專用發票連接起來。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對每個環節進行征稅和抵扣,使稅款從上壹個業務環節傳遞到下壹個業務環節,直至將貨物或服務提供給最終消費者。
3.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貨物或服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稅負公平的特點。
規則
必須按照下列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項目全填,壹次填完所有份數。上下兩份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單獨開具專用發票,並在錯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填錯作廢”字樣。如果專用發票開出後因為買方沒有索要而作廢,也應作為錯誤處理。
3.發票和抵扣聯應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專用發票的不同版本,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時,必須事先加蓋專用發票銷售單位欄。不要手工填寫“銷售單位”壹欄。手工填寫的,為未按規定開具的專用發票,買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售單位欄加蓋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時,必須在“金額”、“稅金”欄的總額(小寫)前加蓋“人民幣”字樣,在“價稅”欄的總額(大寫)前加蓋“”。
買方和賣方的名稱必須詳細填寫,不得縮寫。如果公司名稱較長,可以分兩行填寫“名稱”欄,必要時可以畫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6.如果退貨,銷售折扣將收到買方的扣除優惠券和發票。
7、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除了納稅人的財務專用章外,還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印章加蓋在專用發票底部中間,使用紅色印泥。未加蓋上述印章的,買方不得作為扣款憑證。
8.專用發票不得開據使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