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到:運動員必須在賽前30分鐘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第壹次報到,賽前20分鐘第二次報到,賽前10分鐘最後壹次報到。
2.禮儀:運動員聽到點名,完成比賽套路,當場宣布成績時,應向裁判敬禮。
3.接手重做:由於壹些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場地、評分系統損壞等。),比賽開始後暫時中斷,運動員無法繼續練習比賽。
武術套路比賽的裁判隊伍通常由總裁判長、裁判員、裁判員等組成。他們齊心協力,各司其職,保證了比賽的正常進行。他們的主要職責如下:
1.總裁判長的基本職責是組織領導各裁判組的工作,保證競賽規則的實施,檢查落實賽前準備工作。解釋規則,但無權修改。審查和宣布結果,並對裁判的工作進行總結。
2.裁判員的職責是組織裁判組的專業學習,實施裁判工作。參與B組裁判評分,負責運動員比賽套路創新難度加分。比賽執行中常規時間不足或超過規定扣分。裁判員出現嚴重裁判錯誤時,可以向主裁判建議給予相應處理。
3、裁判員的職責服從裁判員的領導,參加裁判學習,做好準備工作。認真執行規則,獨立評分,做好詳細記錄。A組裁判員負責對運動員整套動作的質量進行評分。B組裁判負責給運動員整套演練打分。C組裁判負責給運動員整套難度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