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培訓的意義和目的;
(2)需要參加的人員的定義;
(3)特殊情況下不能參加入職培訓的解決方案;
④入職培訓的主要職責範圍(部門經理或培訓組織者);
⑤入職培訓的基本要求和標準(內容、時間、考核等。);
⑥入職培訓的方法。
人員培訓制度規定,員工上崗和上崗前必須經過全面培訓,未經全面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和上崗。它體現了“先培訓,後工作”和“先培訓,後工作”的原則,適應了企業培訓的實際需要,有利於提高員工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2)企業新員工培訓激勵制度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具體如下:
①完善崗位資格要求;
(2)公平、公正、客觀的績效考核標準;
③促進公平競爭的法規;
④按能力和業績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