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1條:入職培訓的目的
1.使新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相關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各項制度政策,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使新員工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企業家意識。
3.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4.使新員工深刻認識到公司的宏偉目標,激發他們的好奇心和創造力,不斷充實自己,努力進取。
第2條:適用範圍
1.本公司所有新員工必須接受本公司組織的入職培訓,按照本制度執行。分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稱新員工包括新間接員工、直接員工和其他認為應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入職培訓的內容
1.公司簡介和企業文化
2.質量管理知識
消防和安全系統
公司勞動紀律、員工手冊等人事制度。
相關部門的組織結構和運作流程
商業知識和技能
參觀生產線(根據實際需要)
第四條: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新員工名單,對於間接員工,原則上每月舉行。
2類,員工接受公司入職培訓1天。直屬員工接受半天公司入職培訓,培訓發展中心隨時提供入職培訓。
第二章:訓練階段
第五條:根據工作環境和程序,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入職培訓
所有部門的入職培訓
3.在職訓練
第六條:公司入職培訓的重點是:
1.公司歷史、現狀及發展前景介紹
企業文化宣傳、組織目標和組織結構解釋
解釋公司的質量目標、質量控制知識和環境保護知識。
公司人事政策和保密制度
消防和安全系統
第七條:各部門入職培訓的重點是業務工作和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重點如下:
各部門的組織結構、權限、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日常工作和可能的臨時任務
未來工作的業務知識、技能和方法
各部門要求的其他知識和技能。
第八條:公司入職培訓講師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經部門負責人和培訓發展中心審核批準後聘任。
第九條各部門入職培訓的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確認,必須具有豐富的經驗,掌握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第十條:現場培訓是指在部門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嘗試從事將要進行的工作。指導老師要協助學員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需要註意的事項和需要改進的地方。操作人員在現場培訓時需要佩戴培訓證書。
第十壹條:為有效實現教育培訓目標,應酌情安排和靈活制定教育培訓計劃,並嚴格執行。
第三章:入職培訓的考試、考勤和備案。
第十二條為確保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對公司入職培訓後的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繼續接受下壹次上崗培訓,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條:公司入職培訓考勤規則
1.培訓發展中心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人員名單,在培訓前2-3天在公司內部網絡和公告欄上發布培訓通知和確認參訓人員。同時,各部門的培訓聯絡員和文員有責任將培訓通知告知各部門的學員。
2.培訓發展中心必須嚴格參加入職培訓,所有學員必須在上課前簽到確認並領取培訓講義。
3.因工作原因確實遲到、早退、中途缺課者,應在下壹個培訓日前持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聲明,否則視為遲到早退。
4.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培訓的,應在培訓前持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聲明,否則視為缺席。培訓發展中心將安排他接受下壹次培訓。
曠工、遲到、早退和曠工將按曠工、遲到和早退處罰,並
書面通知部門主管。培訓中心仍將安排他們參加下壹次入職培訓。
6.未經部門最高主管批準,未參加入職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轉為正式員工。
7.入職培訓是每個新員工必須參加的培訓項目之壹。部門負責人應該積累
支持並配合培訓發展中心,確保員工能按時參加入職培訓。
第十四條培訓發展中心應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檔案,並在個人培訓檔案中有所體現。各部門的入職培訓由部門自行組織,並保存培訓記錄。培訓中心將進行不定期的跟蹤檢查,確保部門入職培訓的有效實施。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是程序性文件的補充。
第十六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錄1。公司入職培訓的內容和時間表
部門入職培訓反饋表
對入職培訓的處理意見
人力資源部培訓發展中心
200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