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特許經營合同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要註意合同主體必須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合法;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且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應當在15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應當經依法批準後方可經營,特許人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