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請辦理懸掛牌匾行政許可的在審批大廳進行受理,審批大廳工作人員對前來辦理審批手續的業戶進行登記,核準審批要件。
要件不全的開補辦件通知書(壹次性告知單),要件齊全開受理通知書。受理後,當日將審批手續交給審批辦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