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誤傳:
蘋果電腦公司用被咬的蘋果作為商標圖案,紀念人工智能領域的偉大先驅艾倫·圖靈,其實是誤傳。源於英國電影《謎》(Enigma)2006 54 38+0,其中編造了上述關於圖靈自殺與蘋果Logo關系的情節,被部分公眾和媒體誤傳。
2.事實:
1976年,蘋果的第壹個logo是羅·韋恩用鋼筆和墨水畫出來的。設計靈感來源於牛頓在蘋果樹下的思考和他對萬有引力定律的發現。蘋果也想效仿牛頓,致力於科技創新。
不過這個logo比較復雜,很難記。只在Apple I的生產中使用,所以很快就被蘋果拋棄了。到了蘋果二代,喬布斯決定修改LOGO,然後韋恩設計了壹個被咬的蘋果。
擴展數據
商標的來源-
從65438到0976,喬布斯決定重新任命雷吉斯·麥肯納公關公司的藝術總監羅布·賈諾夫(Rob Janov),重新設計壹個更好的商標,以配合Apple II的發布。於是Janov開始做壹個蘋果的黑白剪影,但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我想簡化蘋果的形狀,在壹邊咬壹口——A?字節,對,以防蘋果長得像番茄,”賈諾夫解釋道。接著,Javov又加上了六條彩色的橫條,從而完成了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彩色蘋果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