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委托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申請人也可以到北京市海澱區道左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行政辦公大廳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商標局辦公)。(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在商標局註冊的任何壹家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在“代理機構”壹欄公布。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的,可以經過以下步驟:
準備申請→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在編碼窗口輸入回執條碼→在繳費窗口繳納申請費。(壹)擬提供的申請文件
1.申請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
2、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人主要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蓋章或簽字確認,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比對後返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1.申請書應打字或打印。
2.申請人應當在提供優先權證明申請書上蓋章。每件優先權申請應當繳納100元的費用。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應當從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費用。如果申請文件齊全,申請程序符合要求,商標局將郵寄優先權證明給申請人。
如果委托給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局會將優先權證明郵寄給商標代理機構。1.申請人填寫的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應詳細準確,便於聯系。
2.申請人提供的商標、商品或者服務類別、指定商品或者服務等原始申請材料應當準確。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商標局壹般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後4周內,按照申請表中填寫的聯系地址向申請人郵寄《優先權證明》;如果委托給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局會將優先權證明郵寄給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