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壹種法律用語,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壹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按照我國商標法未註冊商標不受保護,牢記三大點:
①未註冊商標沒有專用權,若被他人仿冒,也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②未註冊商標若與他人已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則構成侵犯他人商標權。
③若被他人搶先註冊,自己反而失去使用商標的權力,若繼續使用,則對他人構成侵權。
有壹個人說的非常經典的壹句話,毀滅壹個品牌輕易的方法是把這個品牌名稱使用在所有的事物上!是品牌稀釋策略!這句話出自於艾·裏斯之口。
簡單舉個例子我們註冊的商標被別人在其他類別註冊了,那麽我們的市場會受到他們的影響,不管他們類別銷量好不好至少壹點,我們不能再在這個類別上註冊自己同名的商標了。同樣,幾個企業如果使用同壹個商標標識,其中壹個企業的商品質量出現問題可能影響所有使用該商標標識的企業。所以,很多企業不遺余力的來實現商標註冊與自己商品的聯系,爭取商標的跨類保護。
全類註冊的好處:
1、只有進行全類註冊,才能大程度的保護妳的商標權益。不讓同壹商標名的其他任何產品競爭在市場出現。
2、商標全類註冊,才能在全國範圍內獨享同壹個商標的專用權,別人再也不可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妳的商標。
3、如果妳的商標向要全部類別保護,只有兩種方式,壹位申請認定;二為進行全類別註冊保護。認定的資質要求很高,而全類註冊門檻很低。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為了防止別人後院介入,千萬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