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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進陽光政務建設

壹是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2017上半年,省級部門要全面完成本系統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編制工作,進壹步明確各領域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和方式,並對公開內容進行動態擴展、更新和定期審核。將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中,各地各部門在起草公文時要明確公開性質,說明不公開的原因;公開要求將落實到會議程序中,是否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如何公開的意見將隨會議計劃壹並報批。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利益相關者、公眾代表、專家和媒體列席政府相關會議的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項外,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意見。選擇若幹地區和部門作為試點單位,圍繞群眾關註的重點政務服務,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用1年左右的時間,總結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政務公開標準和規範。

第二,創新政府系統決策運行的監督機制。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借鑒省交通運輸廳四級決策監督運行機制,創新構建經營決策運行監督機制。加強決策過程監督,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梳理職權重要事項,采取內部交叉詢問、專家組跟蹤、“雙隨機”監督抽查、公眾監督等方式,加強對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審批許可、重要行政執法事項和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內部監督和問責機制,明確各級監督責任,暢通線上線下監督渠道,及時糾正各類違法不當行政行為,嚴格責任追究。把陽光政務監督與優化政府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嚴格管理權力,正確使用權力,不斷增強行政工作與廉政建設的系統性和協同性,使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效。

第三,加強政策解讀和應對。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努力做到效果與動力的統壹。以部門和政府名義發布的政策性文件,由牽頭起草部門按照程序連同解釋材料壹並發布。與宏觀經濟和民生密切相關的各級政府和省級部門主要領導要帶頭宣講政策,每年不少於1次。做好政府輿情回應工作,涉及的責任部門是第壹責任主體。建立健全政府輿情收集、咨詢、研判、回應和評估機制,及時收集和報告相關重大政府輿情,有情況第壹時間回應。完善民意收集機制,通過征求意見、網民留言、聽證座談、協商談判、列席會議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集中采訪、新聞發布等傳統方式,積極發揮網站、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增強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四,做好開放平臺建設。推進“壹門壹網”政務服務模式改革、網上辦事大廳和政務雲平臺建設,實施政府數據資源清單化管理,建設全省統壹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推進政府數據開放的社會化、市場化和便利化。進壹步明確政府網站的功能定位和標準要求,充分發揮政務公開第壹平臺的作用,增強網站的集群效應,加強政府網站和網上辦事大廳的整合對接,形成壹體化的政務服務網絡。推進網上統壹招投標受理平臺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加強網上服務記錄管理,建立政府服務績效評價機制,實現網上辦理、辦結、服務滿意度即時評價和綜合效能監管。整合內外網資源,全面公開政府信息,鼓勵開通手機APP、短信平臺和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實時精準推送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公報作為標準文本的作用,推進歷史公報數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