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費壹般由聘請律師的壹方支付,但下列情況除外:
1.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師費可以由對方承擔;
2.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或者在商標權、專利權等壹些知識產權案件中。,原告在起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律師費;
3.法律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敗訴方應當承擔勝訴方的合理律師費。
打官司要交什麽錢?
第二,法律費用。
1.壹般情況下,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2.原告和被告各自勝訴或敗訴時,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分擔訴訟費,原則上按照勝訴和敗訴的比例進行;
3.當敗訴方是幾個人的訴訟時,法院可以根據他們的人數以及他們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益,來決定每壹方應該承擔多少。如有因自身利益訴訟產生的費用,應由當事人承擔;
4.撤訴的,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5.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訴訟費由雙方協商承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壹審、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在二審中以調解方式解決,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二審法院判決;
7.離婚案件訴訟費的負擔不能簡單地以案件的輸贏來確定,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8.原告勝訴的,法院應當指令被告預交案件受理費;
9.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三、法院的案件受理費: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如果壹審案件受理費按2億元計算,妳要預交300元。壹方不服壹審判決,啟動二審程序的,按照壹審受理費預交。
(2)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案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0000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按1%繳納。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3 .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財產案件,10每案賠付50元。
(3)、案件律師的代理費。
如果原告要聘請訴訟代理人出庭,各地民商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不壹,但最低不會低於1000元。律師的案件代理費也分為壹審代理費、二審代理費和執行代理費。
(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有關申請事項收取保全費等費用。
(5)勝訴後,如果被告及時履行判決,那麽就不需要申請執行程序。可以省下提前支付的執行費。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那麽就會涉及執行。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時,還應當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交納相關費用。
第四,律師費的特點
1.律師應當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取費用,不得私自收取律師費。
2.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因辦理委托事務而產生的必要費用仍須由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住宿、司法鑒定費。
3.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的民事代理費,律師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強制性費用。律師費可以商量,但訴訟費不行。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勝訴方自願承擔。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第四十七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壹收取服務費並如實記錄,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及時查處違法收費的舉報和投訴,不得在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業務領域違反規定標準收費,不得違反風險代理管理規定收費。
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並實施合理的分配制度和激勵機制。
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