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註冊壹個品牌商標需要什麽條件

註冊壹個品牌商標需要什麽條件

註冊壹個商標需要的條件是: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具有顯著特征;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或合法利益;不屬於法律禁止用作商標的標誌。

品牌商標註冊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商標註冊申請人條件

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註冊的商標要具備以下必備條件:

(1)註冊的商標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2)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根據《商標法》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需要的資料

商標註冊需要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壹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經辦人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提交復印件。找法網提醒您,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