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標註冊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商標註冊申請人條件
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註冊的商標要具備以下必備條件:
(1)註冊的商標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2)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根據《商標法》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需要的資料
商標註冊需要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壹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經辦人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提交復印件。找法網提醒您,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