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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急需轉讓又即將到期,怎麽辦呢?

商標是壹種越註冊越少的無形資產。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註冊商標,申請註冊自己喜歡的商標變得越來越困難質商標資源日益短缺,而商標註冊時間長,存在壹定的被拒絕風險。所以,許多急需商標的人會選擇購買商標,因此,商標轉讓已成為獲得商標權的重要途徑。

但商標交易市場良莠不齊,很多人終於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商標,卻發現商標即將到期,面臨續展。那麽,商標即將到期,但又急於轉讓,該怎麽辦呢?

根據《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批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十年有效期屆滿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登記;在此期間未申請的,可以延長6個月的寬展期。還是沒續展的就被註銷了。

商標續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註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正常情況下,商標續展並不難,但如果商標在商標轉讓過程中出現商標即將到期需要續展的情況,可以同時續展和轉讓商標。壹般來說,商標續展的申請期為1~2個月,商標轉讓手續約為6個月,因此兩者不會同時發生沖突。

此外,商標轉讓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如果審核發現商標只有壹年或更短的時間,商標局將不會通過商標轉讓行為,但商標轉讓和商標續展行為可以同時進行。

最後,提醒所有想購買、轉讓商標的朋友在購買或轉讓商標時,不要盲目操作,最好委托專業代理機構審查商標轉讓人的主要資格,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商標的權利、缺陷、風險,有效防止商標轉讓後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