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ESO這個所謂的團體,真的很奇妙。甚至它的名字都是對EXO的模仿。其成員已獲得藝名,如鹿哈,黃子澄,王,林俊玨,,鄧敲等。大家很容易想到很多藝術家。而且ESO成員在外貌和妝容上也在努力模仿相應的藝人。
其實ESO男團從去年就開始活躍在網絡上,只是最近壹段時間才流行起來。前不久,ESO男團因為直播被城管趕走,登上了微博熱搜。
8月11,又火了壹把。然而這壹次,輿論質疑非常突出。
據說,在同壹天,ESO男團與藝術家楊迪和劉煒壹起錄制了壹個綜藝節目,這些圖片迅速在互聯網上傳播開來。隨後#ESO楊迪劉煒長沙錄制綜藝#、#鹿晗綜藝出道路透#等迅速登上熱搜榜。
事件繼續發酵,楊迪和劉偉立即發文解釋。
楊迪說,她參加了選擇音樂女主播的節目,ESO是壹個女主播邀請的壹群親朋好友。她不會提倡這種趨勢。“我很愛惜自己的羽毛,也認為硬實力應該受到尊重,有價值。我想對受到傷害的朋友說壹聲對不起。我和我的團隊以後會更加敏感。不會再發生了。”他還說會告訴節目組把ESO的片段剪掉。
劉燁也表示“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並提到自己是練習生,明白實力的重要性,也認可楊迪的硬實力值得表揚和看重。
這件事讓很多網友抱怨壹些認真敬業的演員和歌手沒有資源。“他們可以通過裝瘋賣傻獲得普通人壹輩子可能都得不到的資源、機會和薪水。”真正有實力的人,沒有舞臺,沒有機會,沒有資格。
當然,對於這種現象肯定會有另壹種看法。
其他網友認為沒有問題。早期不是有壹些“明星秀”、“模仿秀”嗎,比如“綜藝咖秀”,就是模仿節目?
12年8月淩晨,鹿晗帶領ESO男團在短視頻平臺道歉。
種種因素疊加在壹起,ESO確實“火”了。
然而,退壹步說,這種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人家就是蹭熱點,然後通過短視頻賺點錢。這有什麽不可理解的?
請站在這些年輕人的角度想想。假設妳是壹個初中畢業,沒有壹技之長的農村青年,進工廠打螺絲釘可能是壹個選項。
有壹天,有人告訴我,妳看起來像壹個明星。為什麽不模仿他們拍短視頻呢?也許妳能發大財。妳想嘗嘗嗎?
大家肯定都想嘗試,但是這些年輕人真的嘗試了,而且拍短視頻也不違法。
最後,我真的得到了壹筆巨款。不管妳是真粉還是黑粉,在網上真的很受歡迎。就算被吐槽的體無完膚,我感覺這些年輕人也壹定會得到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東西。比如:有機包裝,免費培訓。畢竟他們有巨大的流量,這是雙贏。
但是ESO男團的行為似乎有些過分,確實已經到了違法的邊緣,可能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文。
如果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假冒,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任何使人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影響的名稱,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還有,純模仿沒有商業目的,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但如果存在商業目的,導致公眾產生混淆或認知偏差,則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此外,如果模仿誹謗、侮辱或者醜化他人形象,也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權。
民法典第1017條具有壹定的社會知名度,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店名、姓名縮寫等。,被他人使用足以引起公眾混淆的,應當參照姓名權適用和姓名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SO男團給了大家壹個提示:流量真的來了,要敢蹭,但是要把握好度。我們不應該沒有下限的推測流量。我們要弘揚正能量。
都說現在是娛樂至死的時代,但我們也要保持清醒和理性。想要長遠發展,最終還是要做好自己,用真才實學贏得關註和尊重。否則就是自己,萬劫不復。